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年双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检电视、候机电视广告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年双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检电视、候机电视广告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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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24-2025年双
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检电视、候机电视广告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
购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编号:SCJDDL-202403-00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24-2025年双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检
电视、候机电视广告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持续开展采购人品牌日常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对外对内广告形象,加强业务
及活动对外宣传,2024-2025年拟在成都双流机场及天府国际机场行李手推车、安检口视频
联播广告载体上投放广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年双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检电视、候机电视广告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年双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检电视、候机电视广告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8日00时00分到2024年03月19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不涉及售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00时00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不涉及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00时0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不涉及开标。
七、其他
各潜在供应商:
为持续开展采购人品牌日常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对外对内广告形象,加强业务及活动对
外宣传,我单位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2024-2025年双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
检电视、候机电视广告项目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双流机场及天府机场手推车车身、安检电视、候机电视广告
项目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本次项目供应商将为采购人提供在成都门户枢纽、西南最大交通
枢纽成都双流及天府国际机场的品牌宜传渠道等相关服务。项目内容成都双流机场及天府机
场行李手推车车身广告、安检口视频联播广告宣传载体形式,媒体宜传点位覆盖双流机场T2
航站楼出发、到达区域,天府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出发、到达区域等旅客必经通道,着
力覆盖最有价值的中坚消费群体,将采购人产品和形象有效传达到客户。
(四)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32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成都是西南地区国家级中心城市,因地理位置
特点,商务人士进出川均以航空出行为主,在成都机场投放我行的广告,能第一时间让大量
进出川商务人士看到我行的宣传广告,提升我行品牌形象,使目标客群产生亲近感和信赖感。
机场航站楼媒体广告主要形式有:灯箱平面广告、行李手推车、航机杂志广告等。
相较于其他广告形式,行李手推车密布于机场各个区域,为旅客提供便利,无论使用者、
经过者都能看见该媒体,且与金融服务客户的理念吻合安检口视频联播是航站楼内唯一强
制排队经过的媒体,该两类媒体覆盖人群广,接触时间长、唯一通道处、广告覆盖面大、性
价比高,能够让进出港旅客更深刻的感受到我行的品牌理念,树立我行金融服务的形象认知。
成都空港龙翔广告有限公司拥有天府及双流国际机场行李手推车媒体及双流航站楼安检
口上方LED联播屏广告代理独家经营权,具有唯一执行力,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能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
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空港龙翔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南华路1616号1栋2单元2层2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
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28-861968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A座7层701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28-623379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10666
云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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