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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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XTCNM--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
融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
行驻呼和浩特法人银行或省级分行:
2、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认定,且通过自治区财政厅一体化系统联调测试,
具备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资格: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
件:
5、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或PDF扫描文件发送至sxhxnm@163.com邮箱通过
邮箱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105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105开标室。
七、其他
采购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委托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呼和浩
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进行采购,现就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财政收支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XTCNM-2024-001
三、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就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非税收入业务选取2家代理银
行,完成2024-2028年度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非税收入业务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
10199g
行驻呼和浩特法人银行或省级分行:
2、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认定,且通过自治区财政厅一体化系统联调测试,
具备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资格: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
件:
5、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
6、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因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
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
区金汇大厦105室).
3、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或PDF扫描文件发送至sxhxnm@163.com邮箱通过
邮箱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2、递交地点:内蒙占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105开标室。
3、递交要求:响应文件文件须密封后提交,响应文件的封套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
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9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阳光大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吕超
电话:0471-8127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汇大厦105室
联系人:赵女士、李女士

话:0471-3331625
电子邮件:sxhxn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199069688

标签: 代理银行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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