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动扫路机招标公告
小型电动扫路机招标公告
鹤壁市山城区小型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小型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CGZB-2016-011
批复编号:2016[015]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采购预算:60万元
保证金:6000元整
采购人: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白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辛先生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山城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朴先生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小型电动扫路机4台。
分为一个标包:小型扫路机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所投车辆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制造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有制造厂商授权书),具有开户许可证;
3、境外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内获得经营活动许可的《商业登记证》或其它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4、响应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 10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8:3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6月1日上午9:3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保证金子账号
鹤壁市山城区小型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 鹤壁市山城区小型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
标签: 扫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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