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现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保护规划》评估。

项目内容:依据中办、国办《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河北省两办《长城、大运河(河北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规划评估报告,为下一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长城文化旅游带的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撑。

二、 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承接此类项目的业务资质;工作人员具备长城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相关工作背景;成立长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旅游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估团队。

(二)具备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评估工作的丰富经验,且组织过相关工作。

(三)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 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工作筹划方案和相应的报价单,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并提供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

(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寄达我单位,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 系 人:王立剑 0311-********

邮 箱:hbwlzyc2@hebeitour.gov.cn

地 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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