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二期》招标代理机构需求招标公告
《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二期》招标代理机构需求招标公告
海南省技师学院
《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需求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F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二期)(以设备采购为主)
2.采购预算:480.07万(暂定,以最终核定金额为准)
3.资金来源:2024年专项资金
4.建设地点:海南省技师学院老城校区
二、代理机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在法律、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合一执照和承诺函)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机构;(提供带日期的页面查询截图)
3.专业领域与本项目领域相一致,有代理过相同或相似项目的经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不允许响应人对本代理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中国信用、政府采购官网带日期的查询截图)
6.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及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公告,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评标和定标,提供招标前咨询和招标后合同签署过程等协调工作。
2.代理必须严格把关文件的编制,不得出现倾向性及量化设置不当等问题,必要时须组织专家会论证;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评标或评审会时,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的成员。
3.代理须在评标过程中履行好监督职责,如果评标结果出现分值重大偏离问题时,要及时组织或提醒评委专家现场复核,并对复核结果作书面说明。
4.代理在评审结果出来后,须对所有响应企业背景作无关联审查,确保所有响应企业不存在股权交叉等相关联问题,避免出现围标情形。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不得超出相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报名材料中报价部分要附有收费依据;价格如有优惠,须同时给出折扣价和具体金额,不按要求报价者按无报价处理。
五、选取模式
根据海南省技师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相关规定,依据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业务领域、相关承诺函、项目推进工作计划、提供近3年类似教学设备采购业绩的代理合同复印件(特别提醒:1.代理业绩须提供代理协议佐证;2.与本校有关业绩不纳入统计;3.提供业绩多于10项只按10项评选)、代理费报价、企业信用等因素,我院评委小组结合上述材料对代理机构进行比选,遴选结果经校园网公示后提交学院审核确定,随后下达中选通知书。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下午16:50时前;
递交报名材料地址:海南省技师学院老城校区综合楼1楼基建设备项目管理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138*****352 联系人:孟老师
海南省技师学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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