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村2015年旧村复垦招标公告

10个村2015年旧村复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YX宁招[2016]-011号
开标时间:2016-05-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磻溪镇金谷等10个村2015年旧村复垦项目已由 福鼎市人民政府 以鼎政地[2015]12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净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金,招标人为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鼎市磻溪镇金谷等10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698099.94元, K值=7% ,发包价为649233元(取整数);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房屋拆平、土地整理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 6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5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5月10日至2016 年05月16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为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代表处(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7%)。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等原件到场登记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招标人: 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磻溪镇 ,
电话:135*****566
联系人:金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5栋二梯1106室 ,
电话:****-*******136*****869 传真: ****-*******
联系人: 小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
账户名称: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9060 3230 1001 0000 011832;
联系电话: 0593- *******
联系人: 张女士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鼎市磻溪镇金谷等10个村2015年旧村复垦项目”名称,可简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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