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开区园区发展提升规划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经开区园区发展提升规划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经开区园区发展提升规划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0,0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 采购需求: 根据鞍山经济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和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园区范围,明晰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发展空间、工作目标等,编制园区产业用地规划,为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提供规划指引。 规划内容包含现状分析、目标定位、产业提升、用地提升、保障措施及近期实施计划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谈判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会议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syzb *******@1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启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加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谈判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参与谈判会议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