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管网排查单位的公示

关于公开遴选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管网排查单位的公示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管网接户管排查项目。

工程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切实解决龙泉镇污水厂进水浓度、水量低等问题,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管网排查单位,启动开展镇域污水管网收集情况的排查工作。

(二)委托工作范围
本项目对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管网接户管接户情况排查、镇域范围内雨水管网、沟渠收集排放和建设情况信息收集,并出具接户管接户情况排查报告及镇域范围内雨水管网建设分布图。

1、接户管网接户情况排查。对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管网项目内接户管网应接尽接情况、居民住户用水量、人口,居民住户对接入管网的基本情况,排查了解住户排水口信息、化粪池位置,核实居民住户接户管网铺设现状等。

2、了解镇域范围内人员流动的周期性或特性。通过收集的数据分析模拟污水处理厂进水情况,分析人口流动情况对污水处理厂进水量的影响。

3、核实新建管网铺设情况。包括入户管接入情况、污水收集情况、错搭乱接点位分布情况,根据排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统计问题台账及解决方案,最终形成排查报告。

4、雨水管网、沟渠收集排放和建设情况信息收集。对龙泉镇镇域范围内现有雨水管网的空间分布、走向、建设规模、排洪能力及错搭乱接情况进行排查,分析雨水系统对现有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的影响。

5、成果报告。形成接户管网及镇域范围内雨水管、沟渠网排查报告、雨水管网及沟渠分布图、措搭乱接点位分布图,分析污水管网污水收集及进厂水量、COD浓度等情况,通过排查现有雨水系统建设情况,结合现有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分析现有雨水系统是否满足排洪需求,是否会造成因无法及时排水造成积水大量涌入污水管网系统,为以后排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的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三)质量要求

成果报告必须符合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四)工期要求

30个日历天。

(五)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配备人员不能重复提供或在本项目不能充当多个角色。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企业为主要人员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证明),并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六)项目投资
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管网排查计划投资28万元,资金已落实。
(七)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资质,近3年,即2021年至202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进行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限价28万元,否则为废标。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

2、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标点符号重复!

3、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报价函及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申报人需在申请书中提出工作思路、内容及方法,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机构,务必明确进度安排、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工作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函及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5、公司简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6、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提供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

9、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及报名材料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三、有关申报要求
1、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一式四份加一份电子光盘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办公区1楼B1层011室(密封封面需注明“某某单位+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污水管网排查项目申报”并注明联系人),报价书与技术文件分开装订,不按要求进行封装的为废标。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1日下午17:3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我局将组织对投保文件进行评审,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参加,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4、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2、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4年3月19日


标签: 污水管网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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