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渤海地区视频、新媒体服务通用协议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渤海地区视频、新媒体服务通用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渤海地区视频、新媒体服务通用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渤海地区视频、新媒体服务通用协议 | 主要服务内容:视频制作服务主要包括: (一)宣传片、专题片、记录片、微电景、工程项目拍摄、现场演习、活动会议等实拍类视频制作服务; (二)原理展示、文化宣传等二、三维动画非实拍类视频制作服务; 视觉设计服务: (三)宣传册、电子海报、灯箱、文化上墙等平面效果视觉设计服务; (四)展会展位、实训基地等3D效果视觉设计服务; 企业文化品牌宣传类制作服务: (五)灯箱、展板、文化上墙等宣传品制作服务; (六)展示模型、演示沙盘等宣传品制作服务; 人员设备现场服务: (七)企业文化、品牌展示、演习会议、表彰活动等设备现场通用服务(含直播录播、舞台展位搭建等现场设备服务); (八)企业文化、品牌展示、演习会议、表彰活动等人员现场通用服务(含直播录播、舞台展位搭建等现场人员服务); 新媒体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服务地点:渤海地区(北京、天津、山东、辽宁地区等)。 | 2024-3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若为年度协议合同,要求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视频拍摄类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完工验收文件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信息页(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等)。完工验收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提供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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