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来宾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电动巡查车维护维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来宾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电动巡查车维护维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我局现需采购来宾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电动巡查车维护维修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运管服平台”)电动巡查车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市运管服平台车牌型号为“明源TDR207Z”共42辆电动巡查车维护维修服务。
三、采购服务期限
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即从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四、采购主体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五、服务要求
(一)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服务企业对送修的车辆进行维修,因维修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零部件更换等所有费用均由服务企业负责承担。
(二)服务企业应对送修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为质量合格产品(具备质量合格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三包”有关规定。
(三)服务企业须定期(每月一次或根据实际需要)对市运管服平台的42辆电动巡查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障车辆的正常使用及行驶安全。
六、拨付方式
每半年结算一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结算时服务企业应在结算前的10日内向我局提供等额的完税发票和经盖章的每次车辆维护维修的费用明细凭据,待市财政部门拨款至我局账户后支付相关费用。
七、控制价及资金来源
(一)根据财政预算,市运管服平台电动巡查车1年的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预算控制价为*****元,采取维护+维修服务(含零配件)包干的方式,以实际报价选定价格为最终结算价。
(二)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八、服务企业资质要求
(一)服务企业在来宾市城区范围内必须有固定维护维修点及办事机构。
(二)报价企业须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电动车零配件销售、维护、维修,电动车维护、维修等相关业务。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报价有关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电动车维护维修服务报价单(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在来宾市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维护维修点及办事机构的证明材料(图片及文字说明,格式自拟);
4.企业拟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每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价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超过控制价,或者明显不合理的低报价(按相关文件规定);
2.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无电动车零配件销售、维修、维护,电动车维护、维修等相关业务的;
3.服务企业在来宾市城区范围内没有固定维护维修点及办事机构的;
4.没有实质性响应或逾期响应采购询价的;
5.违反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的。
十、参与报价及确定成交服务企业
(一)请按照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局提供询价响应材料,使用档案(资料)袋密封盖章后,于2024年3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城市管理局610室执法监督科,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联系人:韦鸿智,联系电话:0772-*******。
(二)本次询价按合理最低报价选定成交服务企业。
十一、签订协议
确定市运管服平台电动巡查车维护维修服务企业与我局签订《电动巡查车维护维修服务协议》。
附件:电动车维护维修配件报价单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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