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通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6年通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赤峰市元宝山区2016年通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下达元宝山区2016年通村公路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元交发(2016)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赤峰市元宝山区,2016年我区通村公路工程共4个行政村53.3公里,具体为:
1、小五家至新地工程18.4公里,路面宽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黄土梁子至房身工程13.7公里,路面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3、大营子至兴隆庄工程11.3公里,路面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4、平庄至黑水工程9.9公里,路面宽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具体结构型式需勘察现场完成后确定。
2.2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5天内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所需提交的资料。
2.3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CSJ,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要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如需要)、技术规范(如需要)、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2011年5月1日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心连心酒店101房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1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6年5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心连心酒店六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17时00分。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元宝山区平庄镇
电 话:****-*******
邮 编:02407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
地 址: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西街
邮 编:024076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传 真:****-*******
联 系 人:滕先生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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