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呈贡新区联大立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呈贡新区联大立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呈贡新区联大立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呈贡新区联大立交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乌龙片区和雨花片区交界处建设单位: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联大街西延段道路全长 1120m ,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 60m ,并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改造昆玉高速公路 2450m ,由现状路堤段改为桥梁段。新建收费站 4 个,设置 4 个倒班房, 1 幢管理用房,并配套雨污管网、绿化、照明工程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

类别

具体措施

环境空气治理措施

工可提出

(1) 工程施工现场不设置砼搅拌系统,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2)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润湿和在仓库内进行。运送时应对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洒或泄漏。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3) 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运土车上加盖篷布等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4) 堆放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采取定时洒水以防止扬尘等措施。

(5) 在进行建设时,设立工地围棚,以防止扬尘污染,同时防止拆迁时溅石伤人,同时也防止落物伤人。

(6) 及时硬化地面,若因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化部位,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7)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8) 沥青混凝土铺设的日子最好在有二级以上的风力条件下进行,以避免局部过高的沥青烟浓度。

本评价提出

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可研提出的环境空气治理措施。

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工可提出

无。

本环评提出

(1) 项目施工过程应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于道路施工过程的洒水抑尘、车辆出场的冲洗。增加施工废水的回用途径,尽量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

(2) 施工场地建设施工围堰及施工废水沉淀池,雨天应对粉状物料进行遮盖。

(3) 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工可提出

无。

本环评提出

(1) 项目施工产生的弃土应及时委托渣土清运单位清运,严禁随意堆放。

(2) 打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应采用密闭的运输车进行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泥浆泼洒。

(3) 施工活动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不应与弃土一道堆放,应分类集中收集,在工程完成后由回收商进行收购,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处理,清运单位应与周边项目建设进行协调,或运至可消纳该部分建筑垃圾的工地进行处置。

(4) 渣土清运 应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第 58 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5)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 定期进行 清运, 但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可提出

(1) 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作业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 建筑施工作业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向对该项目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和施工限期、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采用的防治措施。

(3)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中午( 12 : 00 ~ 14 : 00 )和夜间( 23:00 ~ 7:00 )施工。

(4) 选择低噪声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本环评

提出

(1) 必须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可采取在有村庄和学校分布的地段设置临时声屏障减轻噪声影响;

(2) 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第 72 号令 ( 《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的要求,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3) 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禁止夜间(晚 22 点至早晨 6 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中午午休时间 (12 : 00 ~ 14 : 00) 也尽量避免施工。

(4) 工程运输车辆禁止使用音量高于 95 分贝的喇叭,车辆行经住宅集中区等敏感区域时采取减速、禁鸣措施。

(5) 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6) 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将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使较强声源尽可能远离道路两侧居民住宅等敏感区域。

(7) 中考、高考前七日内和中考、高考期间的 18 时至次日 8 时,禁止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8)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9) 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间精心组织施工,避免对居民休息造成不利影响。

(10) 采用振动小的钻孔方式,减小施工期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保护措施

工可提出

(1) 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

(2) 先期建设路基边坡截水沟及路基挡渣墙,减少地表径流对路基的冲刷。

(3) 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弃渣必须运至弃渣场堆放,严禁乱推乱倒,以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4) 在弃渣和填方的运输过程中,严禁运载汽车超载,防止发生遗撒,大风天和雨天应对运输土料的车辆覆盖篷布,防止渣料的流失。

(5)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开挖工程尽可能避开大雨日施工。同时对工程开挖边坡,在雨季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防护。

(6) 路基工程完工后,立即进行路面和可绿化部分的植树种草。

(7) 在主体工程施工中,应控制开挖面,利用天沟、临时毛沟将径流引入河中,同时应做好沟道的排水措施,对沟渠的清淤整治,确保雨季施工期间的雨水畅通。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弃土弃渣倒入沟道,并定期对沟道清理。

本环评

提出

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工可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治理后,可有效的减轻水土流失问题。

社会影响减缓措施

工可提出

无。

本环评

提出

(1) 征地拆迁补偿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和地方规定并综合考虑受影响老百姓的意愿,及时做好与当地老百姓的沟通和协商,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 管线迁改前应进行认真的现场勘察,与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等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好调查工作;拆迁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如有影响居民用水、用气、用电等情况应提前告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施工期风险应急预案。

(3) 对占用的耕地、林地、园地要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并做好征占用地的补偿,同时划出施工范围,避免施工机械碾压农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原貌。

(4) 项目占地中不得私自随意占用基本农田,需按国务院令第 257 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占用,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执行相关补偿。

(5) 项目应分段分片施工,保证昆玉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不得阻断其交通。

(6) 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各路段动工前告知附近受影响人群,涉及拆迁的加快拆迁进度,减小对沿线村庄、单位、学校等人群的影响。

(7) 做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的治理和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工作,减小施工期景观影响。

营运期环保措施

类别

具体措施

环境空气治理措施

工可提出

(1) 道路沿线红线外 100m 距离内新建或规划的居民区、文化区等,尽量置于主导风的上风向或离道路较远的地方。通过减少废气的受体来达到减轻废气污染的目的。

(2) 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加强区域内行驶车辆的尾气达标监测和管理工作,不达标车辆应按相关规定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确保尾气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3) 绿化带尽量布置于道路的两侧,绿化树种应选用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

本评价

提出

(1) 加强道路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2) 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3) 加强街道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树木的吸附能力一般情况下常绿阔叶林大于落叶林大于针叶林。

(4) 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 1.5m 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 10m 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 1.5m 以上。

(5) 项目中水处理设施位于收费站西北角,应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且与周边建筑距离不得小于 15m 。中水处理设施要设通风换气设施,排风口应远离建筑(不小于 10m ),避免朝向宿舍楼。此外,需加强管理,中水处理设施污泥及时清运,减少异味产生量

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工可提出

本环评

提出

(1) 加强运输管理、保持路面清洁等管理措施,减轻路面雨水径流的污染影响。

(2) 道路两侧设置挡板、导流沟,使桥面径流不能外排。沿排水孔和导流沟汇集事故沉淀池,出现事故集中转运处理,正常时起沉淀作用后纳入市政雨水系统。。

(3) 桥栏杆设计加固加高防止侧翻。

(4) 隔油池总容积不应小于 1m 3 ,化粪池总容积不应小于 46m 3 ,建设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建设;化粪池与建筑外墙距离应不小于 5m 。中水处理设施容量不应小于 46m 3 /d ,且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污水处理站的设计、施工,并加强维护管理,设置专人负责。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工可提出

无。

本环评

提出

(1) 道路路面垃圾由环卫工人清扫收集后送垃圾收集点;养护工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建设垃圾堆存设施收集后,定期请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2) 收费站一般生活垃圾和污泥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可提出

(1) 种植绿化分隔带,能有效吸收道路噪声。

(2) 保证路面施工质量,以减轻轮胎噪声。

本环评

提出

(1) 加大昆玉高速和联大街沿线的绿化力度。绿化带宽度不得低于 15m ,在树种选择时应考虑使用树冠浓密、主干分枝低的乔木树种来作为噪声防护林带的树种。

(2) 联大街和昆玉高速临近天润康园、金盾俊园和派出所一侧设置声屏障。在道路营运期,应按照环境管理监测制度加强声环境敏感区域的噪声监测。

(3) 采用良好路面大大降低噪声:当行车速度大于 50km ∕ h 时,交通噪声主要为发动机噪声,而采用低噪声路面能有效地吸收噪声。

(4) 设置声屏障:在昆玉高速主线、立交桥路段对保护目标路段必须设置声屏障,高度以 5m 计算,在临近天润康园一侧和金盾俊园一侧各设置 100m 声屏障,采用没有声反射的吸声板,能降低噪声约为 3 ~ 10dB ( A )。

(5) 安装隔声窗:本环评要求对天润康园临近立交桥一侧的 4 栋住宅设置隔声窗。

(6) 对于项目沿线未开发利用的土地,今后应合理规划布局公路两侧土地利用和开发项目,在距公路中心线 120m 范围内不应设置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

(7) 今后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在经过村庄时,应设置禁鸣标志,另外全线还要严格限制车速,应加强对大型车的管理,大型车不得超载行驶。

(8) 公路管理部门应经常养护公路路面,保证路面平整,减缓汽车行使时颠簸产生的噪声。

(9) 在公路营运期,公路管理部分应按照环境管理监测制度加强声环境敏感区域的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声环境状况,为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提供实用可行的措施,如改变用房功能、安装隔声门窗等。

(10) 收费站设备分别置于单独的设备房内,项目方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采取设备减振、安装消声器、设备间内铺装吸声棉等措施。中水处理设施应按规范设计、施工,与周边建筑距离不得小于 15 m ,并设置绿化带隔离。

生态保护措施

工可提出

无。

本环评

提出

(1) 途经水域路段应设路面径流收集设施,防止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直接泄露进水体。

(2) 与政府部门协调,做好沿线工业、城镇规划。

(3) 利用自然条件和地形特点,使公路沿线形成以公共绿地与防护绿地结合的绿地系统。

(4) 路线途经居民密集区等应加密种植树木,并使之形成绿化立体屏障,从而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的影响,使之形成绿化立体屏障,既可进一步降低噪声,又可以吸附汽车尾气,净化空气。

社会影响减缓措施

工可提出

无。

本环评

提出

(1) 政府今后应通过给予失地、少地农民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来加强其就业生存能力,并积极扶持和引导其发展第二、三产业来进行补偿,确保项目建设征地涉及的农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或至少不低于现状。

(2) 项目部分路段将从村庄旁通过,项目设计中应考虑此影响,对该路段设置居民出行天桥或其他方式的出行通道,保障村民生活和生产出行需要。

(3) 做好项目沿线的绿化景观,减小营运期景观影响。

道路风险防护措施

工可提出

无。

本环评

提出

(1) 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2) 为防治意外事故发生,道路管理部门应做好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前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前,应检查直接从事运输的人员是否持有主管部门核准的《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操作证》等有关证件,检查是否满足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的规定;车辆和装备应符合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的规定;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查对核实托运人填写的托运单和提供有关资料文件。

(3) 雾、雪天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其他车辆限速行驶。

(4)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根据 GB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要求,运输车上应该悬挂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5)定期检查清理高速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6)路线立交桥上和经过村民、学校等敏感点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在沿线立交桥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防止液体化学危险品或石油类事故污染等对下方造成影响。

(7)建立应急网络,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指定应急指挥人和其它相关单位如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环境监测站、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形成应急网络,由具有事故处理能力的单位有关人员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理。设置专门的应急中心,由政府部门制定应急指挥人,应急中心配备完善的事故急救设备和器材,例如应急电话、防毒面具等,配备专门应急电话号码,专人负责24 小时接听,一旦发生情况立即通知应急指挥人,由其参照应急计划,联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由其通知有关用水单位和地区,组织调动人员、车辆、设备、药物,联合采取应急行动。

(8)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加强车检工作,保证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上路行驶,需要对公安部门办法的“三证”,即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执照和保安员证书进行检查。所有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在车前醒目位置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旗,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载。

(9)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如必须配备固定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和驾驶员,运输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一定要经过专业的培训,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严禁外来明火,同时还必须有随车人员负责押送,随车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

(10)高度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必须事先通知道路管理处,接受上路安全检查,同时车辆上必须有醒目的装有危险品的标记,由公安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指定行使区域路线,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5 年 5 月 8 日 进行了问卷调查, 2015 年 10 月 13 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11 月 26 日,通过了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 年 5 月 10 日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呈贡新区联大立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 : hpgsfk @aliyun.com

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 4 号楼

邮编: 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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