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中烟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2024-2026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2024-2026年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
2.2 项目编号:248*****010*****/KCFW-2024-*****
2.3 招标内容:云南中烟本部及其下属单位(省内)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条目,需处理的危险废物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等多个类别,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要求”。废物类别及废物代码、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见下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
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备注 |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费不含税单价(元/千克) | |
第一标段 | |||||
1 | HW04 | 农药废物 | 900-003-04 |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以及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 | 4.71 |
2 | HW06 |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 900-402-06 |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有机溶剂,包括苯、苯乙烯、丁醇、丙酮、正己烷、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 | 7.55 |
3 | HW08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17-08 |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 / |
4 | HW08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49-08 |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 / |
第二标段 | |||||
1 | HW08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10-08 | 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 3.77 |
2 | HW09 |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900-006-09 | 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3.11 |
3 | HW12 | 染料、涂料废物 | 900-252-12 |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 3.21 |
4 | HW12 | 染料、涂料废物 | 900-299-12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 | 3.21 |
5 | HW13 | 有机树脂类废物 | 900-015-13 | 湿法冶金、表面处理和制药行业重金属、抗生素提取、分离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 3.21 |
6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041-49 |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 3.21 |
7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047-49 | 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注:如含普通废化学试剂废液)。 | 7.55 |
8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047-49 | 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注:含少量烟碱、氰化钾、硫酸汞、硫酸氰汞等剧毒成份废液或特殊废液(二类)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含硫、氯较多废液)。 | 75.47 |
9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999-49 | 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注:香精香料、圆润剂、增塑剂、清洗剂、正已烷色谱纯废液(正己烷)、烟气萃取液(异丙醇)、烟碱曲线溶液(烟碱+异丙醇)、废剑桥滤片(含异丙醇、焦油)乙醇与水混合液、费酒精等普通废液、空瓶包装物、气体钢瓶等普通废化学试剂)。 | 7.55 |
10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999-49 | 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注:特殊废化学试剂(一类)爆炸品、自燃化学品、遇湿易燃化学品、(二类)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含硫、氯化学品)。 | 75.47 |
11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999-49 | 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注:(国家剧毒化学品名录))。 | 2169.81 |
第三标段 | |||||
1 | HW34 | 废酸 | 900-349-34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酸性废酸液和酸渣。 | 7.55 |
2 | HW35 | 废碱 | 900-399-35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碱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碱性废碱液、固态碱和碱渣。 | 7.55 |
3 | HW36 | 石棉废物 | 900-031-36 | 含有石棉的废绝缘材料、建筑废物。 | 3.21 |
4 | HW36 | 石棉废物 | 900-032-36 | 含有隔膜、热绝缘体等石棉材料的设施保养拆换及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 | 3.21 |
第四标段 | |||||
1 | HW08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03-08 | 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 | / |
第五标段 | |||||
1 | HW29 | 含汞废物 | 900-023-29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 | 18.87 |
第六标段 | |||||
1 | HW31 | 含铅废物 | 900-052-31 | 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 | / |
第七标段 | |||||
1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044-49 | 废弃的镉镍电池、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 | / |
运输费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车吨位(吨) | 运输费(不含税) | |
50公里(含)以内 | 超出50公里以外里程 | ||
1 | 5t以下(含5t)车型 | 1100.92元/车次 (壹仟壹佰元玖角贰分每车次) | 7.34元/公里 (柒元叁角肆分每公里) |
2 | 5t以上车型 | 1376.15元/车次 (壹仟叁佰柒拾陆元壹角伍分每车次) | 9.17元/公里 (玖元壹角柒分每公里) |
运输费里程数以需求单位至处置点的单程距离进行核算。
2.4 服务期限:各需求单位合同起始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各需求单位服务期限详见第四章“服务要求”。
2.5 服务地点:各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详见2.3条的标段内容。
注: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可自愿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也允许同时中标多个标段。
2.7项目金额:最高投标限价详见2.3条。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专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需满足所投标段包含的所有废物代码要求;(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相关资质。
注:若投标人未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相关资质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输,但须提供第三方有效资质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承运协议。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各标段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各标段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项目。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收集、运输相关货物的,不适用本条款提及的“不允许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项目”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情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若投标人需要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情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通过电话询问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邮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公司确认资料后,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老师、王老师
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荀工、胡工、赵工、张工
电 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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