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肿瘤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1.5核磁共振保修服务

辽宁省肿瘤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1.5核磁共振保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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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肿瘤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1.5核磁共振保修服务 有效期: 2024-03-08 至 2024-03-18
撰写单位: 辽宁省肿瘤医院 撰写人: 徐鹏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辽宁省肿瘤医院

项目名称: 1.5核磁共振保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台1.5核磁共振保修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全部维修所需配件,免费不限次人工服务,服务期3年,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一次采购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两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则每年续签合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55万元/年 计划申请3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保修内容不变,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2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辽宁省肿瘤医院于2008年6月购买了一台1.5核磁共振,价值1115.1万元,现已投入使用并且出保。因患者数量较多,操作频繁,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影响临床科室使用,为保证设备得到及时的维修和维护,更好的保证科室工作正常进行,节约维修成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医院特申请购买 1.5核磁共振的保修服务。

1.5核磁共振属于大型精密医疗诊断仪器,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对其品牌的设备持有多项专利生产技术,维修所需要的冷头、水冷机、液压机等高值配件和核心零部件只能由原生产厂家提供;另外,由专业的原厂工程师团队来提供服务,维修的及时性、安全性和稳定性都可以得到保障。因此,只能通过原设备厂家在国内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保修服务。

我院于2024年2月26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论证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特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综上所述,我院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1.5核磁共振的保修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意威路96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3月 8日 至 2024年 3月 1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徐鹏

联系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电话: 138*****84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024-********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综合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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