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104破14号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2024闽0104破14号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公告
2024年2月2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罗建平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经报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选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9日指定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管理人。
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7日前,向本管理人(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9层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严律师、张律师;联系电话:155*****581)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本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公司成员及其他依法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当配合本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福建壹品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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