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零星维修工程承建单位招标公告第1包
选取零星维修工程承建单位招标公告第1包
选取零星维修工程承建单位项目
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选取零星维修工程承建单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具备资质且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前来报价。
一、采购名称
选取零星维修工程承建单位项目;2024-LKFLHZ-F4001
二、项目询价内容
房屋建筑维修改造。
三、主要设备参数
1.年度范围内单项投资额小于10万元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预选承建单位承揽的项目每半年集中打包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价结算。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谈判将被拒绝。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同时参与谈判报价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生产性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登记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
(3)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其中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可以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名文件截止前完成注册。
6.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通过军队采购网核查供应商违规处罚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谈判截止之日前推36个月),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应签署《不存在围标串标和虚假谈判承诺函》
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于开标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解密,在线开标,逾期概不受理。
六、询价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参照《政府采购办法》相关规定,必须有三家以上合格单位参与方为有效。评标采用最高综合评分中标原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99 7191 9523
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 6281 8575
监督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91 7125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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