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梅陇新村 “光明里”人才公寓改造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
2、项目主要内容:梅陇八村13#楼201室(面积82.2m2,三室)和202室(面积41.1m2,一室)两套样板房的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封阳台、换窗、拆除(包含但不限于原有水电管道、灯具、洁具、门窗、局部墙体)、新砌隔墙、墙面修补、垃圾清运等。
3、本次样板房预算:22.8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根据用户的要求,须持有必要的经营资质:
2.1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需具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健全真实,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未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2.2 投标方需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相应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2.3 建造师资质要求:贰级及以上相应专业的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招标网上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 3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8月4日9:00-15:00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
报名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单位,在获取标书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回标文件中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及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主要简历(投标人需指定完成本次采购所需的项目负责人,并明确在本项目中的职责范围,同时需提供简历)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15:00前。
2、投标时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315办公室(纸质标书)。
比选单位:上海金牛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
联系人:赵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