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浙江省公安**航空队关于直升机航材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2024年度浙江省公安**航空队关于直升机航材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2024年度浙江省公安**航空队关于直升机航材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公安**航空队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88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飞机维修经费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直升机航材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原产地,适航,新品等。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AW直升机系列意大利

七、 申请理由: 直升机航材的供应,必须与现有直升机型号相配套和适航。浙江省公安**航空队现有的直升机型号为意大利阿古斯特维斯特兰公司(现更名为莱奥纳多股份公司)所制造,国内没有该直升机航材制造商。因此,直升机航材具备进口条件,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之规定。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李松林高级工程师中航国际航空运管支持事业部
许东松副教授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孟炎工程师联合直升机国际集团公司
付宇明研高工北京临空国际技术研究院
谭小碧工程师北京信诺飞图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经听取采购人的陈述,查阅直升机采购合同,我们认为:浙江省公安**航空队现拥有意大利生产的直升机数架,直升机的配套航材必须满足适航维护安全标准,国内没有该直升机航材制造商;同时需要从原产地采购;因此,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之规定。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公安**航空队

联系人: 方治平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真: 0571-********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标签: 直升机航材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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