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建集团城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法律尽调服务律师事务所选聘公告

南京化建集团城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法律尽调服务律师事务所选聘公告

南京化建集团城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决定对某产业园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具体服务事项,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签署法律服务合同予以确定。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申报

本次律师事务所申报原则上面向南京市注册或在南京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请有意向加入的律师事务所递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申报条件

1.申请律所需获得执业许可,并自领取执业许可证之日起已正常执业三年以上,执业人数在20人以上(提供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证明或网站截图);

2.南京总部或南京区域分支机构未受到主管机关、税务机关、社保机关的处罚;未受到新工集团系统内企业否定性评价;

3.律所负责人于申报时出具承诺书,保证无任何不实信息和陈述。

(二)申报团队要求

1.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应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并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之日起具有十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团队成员相对稳定且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及主办律师应具有优秀的业务水平,良好的协调能力(本次选聘不接受律师以个人名义报名);

2.有4人以上的工作团队;

3.团队内律师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无不良记录。


三、参与本次申报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文件目录

1.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2.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资质证照。包括: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

3.近年内,负责律师及其团队相关类似成功业绩或者案例;

4.法律服务方案(方案中除服务内容、主要工作外还应包含服务能力和专长介绍、主要荣誉以及曾与新工集团企业合作情况);

5.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

6.报价单。

*以上申报材料,请详尽提供。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请联系城新公司索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文件封装

1.参评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印制,一式贰份。

2.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封装。其余文件可不密封,并按前述要求编写目录、顺序装订。

*报价单未单独密封的,或未与其余文件分开递交,或比选文件中出现报价内容的均丧失本次评选资格;未按顺序装订评选资料的,影响评分。


四、服务内容

本次尽调需要对目标产业园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城新公司要求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识别可能面临的法律和财务风险,并通过文件的草拟与审查、税务规划与优化、提供谈判支持、融资法律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内容应对前述风险。


五、服务报价

最高限价¥*****元(大写:叁万元整)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无效。


六、申报说明

1.参与申报的中介机构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2.城新公司将组织专项评审,确定1家中选机构。评审结束后,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选。

3.城新公司有权要求申报机构就申报的材料做进一步说明,并保留议价的权利。

4.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议,申报材料及案例占总分30%,法律服务方案占总分30%,报价占总分40%。

5.如申报不足3家,城新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等其他评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选聘。

6.参与本次选聘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将本次选聘的有关资料对外泄露。


七、送达方式

2024年3月18日至3月25日,请申报单位于此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城新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0号201室

联系人:张酌靖

联系电话:182*****5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事务所 尽调服务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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