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省唐都科研药厂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省唐都科研药厂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陕西省唐都科研药厂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
截止2024年1年31日,我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陕西省唐都科研药厂等3户累计债权总额2,869.06万元。其中:本金669.40万元,利息合计2,199.66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清单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4年1月31日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本息合计 | |||||||
1 | 陕西省唐都科研药厂 | 西安市电子正街162号甲字6号 | 445.00 | 1619.10 | 2064.10 | 信用 | |||
2 | 西安利隆体育用品商行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28A号 | 56.40 | 211.69 | 268.09 | 保证 | 保证人:西安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3 | 西安新秦塑料厂 |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15号 | 168.00 | 368.87 | 536.87 | 保证 | 保证人:西安市莲湖区农工商联合公司 西安钟楼水表工业集团公司 | ||
合计 | 669.40 | 2,199.66 | 2,869.06 | - | - |
合作意向
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 全先生
联系电话:029-******** 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9-********
分公司监察举报邮箱为:cczcsxjc@163.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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