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关于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就旷世杰申请对娄底市范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范征良装饰合同纠纷移送破产审查一案,公开选任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娄底市范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5日,住所地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与吉星路交叉处西北角金色阳光01栋1楼,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防水防腐工程设计及施工;装饰材料、五金电料、厨卫用品、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范征良。现被申请人娄底市范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范征良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旷世杰以娄底市范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正常经营,也没有经营场所,且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书面申请移送破产审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2023年度娄底法院破产管理人入围名录中的二、三级管理人名单;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截至2024年3月28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未结强制清算案件或企业破产案件,且与本案无其他利害关系;
5.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于报名截止日前将《选任管理人申请书》提交本院209办公室,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随机摇号环节,通过摇号确定一名中选破产管理人与一名备选破产管理人(“中签1”为中选破产管理人,“中签2”为备选破产管理人)。
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两家,从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担任管理人,另一家为备选管理人;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的,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没有申报机构报名的,从娄底法院破产管理人入围名录中对应等级轮候的机构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案件破产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
联系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可到本院民二庭(联系人:刘瑾嫦 0738- *******)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
递交申报材料联系人:金雪涔 0738-*******
纪检监察电话 0738-*******
标签: 选任破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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