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废旧资产处置—陶辛镇地埋式垃圾桶及路灯配件残余报废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废旧资产处置—陶辛镇地埋式垃圾桶及路灯配件残余报废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废旧资产处置—陶辛镇地埋式垃圾桶及路灯配件残余报废设备项目,将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 WZQTXZ*******
2、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废旧资产处置—陶辛镇地埋式垃圾桶及路灯配件残余报废设备项目;
3、项目最低限价:7485.00元整;
4、报废处置内容 :废旧地埋桶、废弃灯头、节能灯源(具体处置明细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处置工作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独立法人资质。
2、具有本项目处置能力;
3、供应商单位要在公告中报名截止日之前联系询价人实地查看报废物品相关情况并登记报名;未查看现场则报价无效。
4、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不得低于项目最低限价,若报价低于项目最低限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运输费用、交通通讯、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
1、废旧资产存放地点:废弃灯头、节能灯源在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创建办仓库;废弃地埋桶位于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工业园区;
2、报废处置时间:2天。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及现行规范要求)。
五、付款方式
按规范要求完成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废旧资产处置项目后,按合同支付价款。
六、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添加)
注: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报名地点: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创建办。
4、开启时间是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时,开启地点在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创建办办公室。
七、成交方法
根据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两家或以上单位符合中标条件,由评审小组在其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并将结果在芜湖市湾沚区政务网上公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中标单位1个工作日内向镇财政所缴纳1000元保证金。
九、签订合同
供应商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林
联系电话:150*****85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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