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3]53号)、(高阳审批审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程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境内; 建设规模:(1)运输场站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个公交枢纽站,改扩建6个农村客运站及室外工程等。(2)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智能公交车联网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3)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汽车站和新建公交枢纽站安装充电桩及配套设施。(4)安全管理建设。(5)升级改造高安路路段城乡公交候车亭。 标段划分:监理分1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并经审计完成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0 00:00至2024-03-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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