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增补政府代理机构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音乐学院增补政府代理机构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校政府采购工作需要,拟增补三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我校委托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代理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关专业招标代理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以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并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6.本次遴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名单;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10:00开始

遴选地点:中国音乐学院行政楼203会议室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

(三)入围数量: 3 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愿的并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可填写《招标代理遴选报名表》通过邮件报名,并进行电话确认。

报名邮箱:ccmzbb@163.com

确认电话:010-********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17:00截止

(五)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的遴选应答相关文件(纸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两年度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针对我校的服务方案、团队配置、服务承诺等;

6.其它材料;

7.应答文件需制作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打印胶装成册,正本材料加盖公章。

(六)提交应答文件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9:00,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中国音乐学院南门。


三、服务要求

(一)针对我院的具体情况,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应配有五年以上具备代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

(二)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履历情况、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服务经历等相关证明,且承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

(三)拟派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助理及内审人员,且全部成员必须承担为我院服务工作的不同环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关键环节必须亲自处理。

(四)须具备完善的保密措施,提供保密承诺及保密措施方案(方案格式不限)。

(五)须具备完善的廉洁自律措施,提供廉洁自律承诺及措施方案(方案格式不限)。

(六)在执行学校项目过程中,因代理机构原因致使项目被北京市财政局或教委通报批评或处理的,学校有权终止与其合作协议。

(七)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执行。


四、评审和结果公示

学校将组成专家组对各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中国音乐学院教学服务中心将书面通知入围的代理机构。

中国音乐学院增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表

中国音乐学院增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标签: 增补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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