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供应商。我中心于2024年3月15日进行竞争性谈判,因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造成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内容与招标范围
  1. 收货地点:永泰公路中心各公路站
  2. 规模:拟计划采购锥帽、前方施工车辆慢行、前方溜方车辆慢行、路基塌方车辆慢行、向左导向标志牌、向右导向标志牌、限速20标志牌、矩形反光钮、梯形反光钮、橡胶减速垄、道口示警柱、轮廓标、三波波形护栏板、防撞桶、三波波形护栏端头、水泥混凝土护栏铝板导向标、EVA示警柱(防撞型)100、广角镜等,产品具体名称、特征、数量详见(附件2: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控制价清单)。
  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为31.6152万元(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等各项费用)。
  4. 报价只做为采购报价依据。采购的数量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养护需求确定,可能存在部分产品种类的减少或者产品数量的增减等情况。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供应商不得以上表所列品种及数量要求采购方全部进行采购,并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方进行索赔。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1日。
  2.按采购方实际需求分批供货,并于提出需求5天内送达指定位置,每逾期一天在结算款中扣减300元。
  3.供应商产品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否则将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4.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三、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及及配件销售相关营业资质,若营业执照未体现相应资质但实际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5.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工程科。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10分。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3月21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从竞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并备注“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永泰支行
  账 号:140*****090********
  4.竞争性谈判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货品供应工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3.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通过资格审查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九、监督人: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永泰公路中心公开栏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一、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8号   
    邮 编:******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591-********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2024年3月19日
     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标签: 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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