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院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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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院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WZGDJ-G4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地点

项目周期

01

某部2023年度营院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1.东院大门改造;2.晾衣场改造;3.食堂改造;4.浴池改造

沈阳市法库县

一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预算21.******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须遵守部队有关要求,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军队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和信用查询报告(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失信投标人名单目录(军队采购网可查询,网址:www.plap.cn以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需具备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三)发售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至14时2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适时进行召开。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详细地址电话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不现场参与,评审会现场录音录像,全程由我部纪检监察组监督。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报价评审标准:

1.报价表填写准确无误;2.报价不超过最高控制价;3.资格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确定总价最低报价方为服务成交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先生、巴先生

电话:188*****676158*****319

,辽宁,沈阳市,法库县,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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