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谋县元马镇沙地沟翠峰社区段(龙川江取水口至沙地村太白居餐饮店)管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TY-ZB-2024-0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元谋县元马镇沙地沟翠峰社区段(龙川江取水口至沙地村太白居餐饮店)管护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元谋县元马镇人民
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低限价:15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谋县元马镇沙地沟翠峰社区段(龙川江取水口至沙地村太白居餐饮店)管护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元谋县元马镇沙地沟翠峰社区段(龙川江取水口至沙地村太白居餐饮店)管护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3 年度(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其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
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
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
证及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服务由小型和微型企业
承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
要求,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核实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时。地点:云南腾越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楚雄州元谋县电信大楼二楼),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Y-ZB-2024-023
项目名称:元谋县元马镇沙地沟翠峰社区段(龙川江取水口至沙地村太白居餐饮店)管护项
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装修投入金额:150000.00 元
最低限价:150000.00 元
采购内容:
(一)管护内容:镇水土保持管理站房屋(沟管所)及房屋后 0.8 亩果园地对外出租。镇水
土保持管理站房屋(沟管所),位于龙川江振兴坝与沙地沟交汇处,土地使用证号:元集用
(2008)字第 0019 号,面积 242 平方米,房屋设计为一层,砖混结构,房屋面积 200 平方
米,有房屋 3 间房,1 间卫生间。房屋后有果园地 0.8 亩,现林种植芒果,沿路边用彩钢瓦
围着。沙地沟翠峰社区段长共 1200 米,灌溉辐射面积达 600 余亩。
成交供应商需履行职责:
1.乙方履行沙地沟翠峰社区段(龙川江取水口至沙地村太白居餐饮店)巡河员职责,定期巡
查管护沟渠,遇到突发事项及时上报信息水务中心,确保沙地沟翠峰社区段正常引水、保水。
2.负责看守沟管房和管理 0.8 亩果园地,以及房屋、果园不受侵占。
3.必须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在合同期内, 成交供应商对所管护的渠道等设施管护职责:
(1)对沟管所房屋具使用权,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对沟管所房屋进行改造、
装修和增建厕所等相关设施,工程结算资金达 150000.00 元以上,费用及安全由乙方自行负
责。
(3)不定期对沟渠进行巡査,在清理河道垃圾等障碍物时,预计处置测算费用在 1000.00 元以
内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超出 1000 元的上报翠峰社区和镇水务中心进行处置,确保
渠道设施的安全、有序运行;
(4)在委托合同期限内,若遇村民任意放水、浪费水、破坏沟渠和污水直排等行为,成交供
应商有权将予以制止,如不听制止的,及时上报社区和镇水务中心。
(5)成交供应商对所管护的渠道范围内发现的损毁、破坏等违法行为,有权进行阻止,并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在承包合同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对合同内开展所有事项安全责任负责。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15 年,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39 年 月 日,合同期限满后如续
签,成交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续签,成交供应商不得拆除、损坏房屋、
新建建筑及新增设备设施等,新建建筑及新增设备设施等归采购人所有。
(三)委托管护及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不支委托管护费用,乙方对沟管所房屋具有使用权,
自行经营 0.8 亩果园地收益归乙方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3 年度(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其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
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
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
证及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服务由小型和微型企业
承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
要求,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核实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时。
地点: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州元谋县电信大楼二楼)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售价:300.00 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逾期送达或不符
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 61 号
联系方式:祁主任 18987220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州元谋县电信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1808788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家有
电 话:180878808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 61 号
联 系 人:祁主任
电 话:189872202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州元谋县电信大楼二楼
联 系 人: 廖家有
电 话: 18087880818
电子邮件: 5227013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