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自采物资【化学试剂(含危化品)及器皿】招标公告

2016-2017年自采物资【化学试剂(含危化品)及器皿】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DYT-*******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冀东油田2016-2017年自采物资【化学试剂(含危化品)及器皿】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玻璃器皿;第二标段:化学试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为虚拟带量,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单价),不确定供货具体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使用功能:满足冀东油田2016-2017年自采物资【化学试剂(含危化品)及器皿】使用需求。
技术标准:满足现行有效标准。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要求。
服务: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2)针对标的中高纯气体的气体瓶由中标人提供,气体运输装卸由中标人负责,必须提供气瓶检定证书、气体检定证书、气体合格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装卸及运输规定;3)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4)中标人必须与所有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不能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不予中标。 5、本合同履行时间原则上两年,价格不变、若相对人在年度供应商考核通过,且没有其它变化的情况下顺延至2017年底,如果价格变化或有其它方面的变化重新签订合同。
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销商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与标的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4、经销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备与标的相适应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和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按实际情况填写)  7、针对第二标段,经销商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冲装许可证、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车辆行驶证及运输员资格证等相关证明,运输车辆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提供企业简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法人授权书及投标人向业主提交的《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如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证件须提供授权文件;  8、针对第二标段,投标人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高纯气体、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的资格和能力,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两个以上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且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如有其它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5-1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5-17 16:30:00.0
  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1 日至2016年 5 月 17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按以下要求及步骤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1.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银行柜台或企业基本帐户网银以电汇或电子转账的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我中心不接受现金存款),资料费:第一标段:玻璃器皿:300元(售后不退);第二标段:化学试剂:500元(售后不退)。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注明“冀东油田2016-2017年自采物资【化学试剂(含危化品)及器皿】第x标段xxxx采购项目资料费”(我中心不接收个人网银、ATM机或POS机汇款);  2.提交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等书面资料。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法人委托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潜在投标人退款信息表,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扫描后一起发至标书发售联系人(公告中的联系人)电子邮箱;  3.接收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在完成第1、2步聚后,请及时与我中心标书发售联系人进行电话联系。标书发售联系人查收并核实潜在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资料,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潜在投标人邮箱;  4.发送招标文件确认书。潜在投标人收到电子招标文件后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书的填写,并以扫描件或传真形式回复标书发售联系人。  标书发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lgf6868@petrochina.com.cn  业 务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gyyyf@petrochina.com.cn汇款确认联络人:刘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liurx2007 @petrochina.com.cn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5-24 08: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313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需从投标人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此款项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号转出。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 6000 元,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冀东油田2016-2017年自采物资【化学试剂(含危化品)及器皿】第一标段:玻璃器皿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0000元,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冀东油田2016-2017年自采物资【化学试剂(含危化品)及器皿】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化学试剂投标保证金”。(2)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30000元,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2016年度投标保证金”。备注: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大于“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仍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补交差额。
六. 开标
招标人:冀东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招标二室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6-05-24 08:30:00.0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313室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冀东油田公司第二科研楼413室邮编:063004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lgf6868@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唐海)账号:****************9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学试剂 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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