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奉贤东部污水处理厂液碱、次氯酸钠及乙酸钠碳源药剂采购项目SITC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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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采购项目(SITC 项目编号:2301043003)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30104300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奉贤东部污水处理厂液碱、次氯酸钠及乙酸钠(碳源)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上海奉锦环境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奉贤东部污水处理厂液碱、次氯酸钠及乙酸钠(碳源)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液碱采购及伴随服务; (002)次氯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 (003)乙酸钠(碳源)
采购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液碱采购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包件 1:液碱采购及伴随服务的资
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应取得产品生产商
的书面唯一授权书,且该生产商自身不得参加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唯一授权书(原
件);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向中国境内(不含港、澳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市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 10 万 m3 以上,含 10 万 m3)提供类似药剂(液
碱)不少于 1 个(含 1 个)的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用户证
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取得液碱的生产许可证,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经
营备案证明包含上述规格药剂的销量等。如氢氧化钠生产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9000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生产商生产的液碱须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上海地区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
明文件);
(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仓储运输体系,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商的
仓储运输体系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须提供银行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
或复印件)或良好的企业资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AA 级及以上企业资信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
声明函);
(9)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002 次氯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包件 2:次氯酸钠采购及伴随
服务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应取得产品生产商
的书面唯一授权书,且该生产商自身不得参加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唯一授权书(原
件);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向中国境内(不含港、澳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市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 10 万 m3 以上,含 10 万 m3)提供类似药剂(次
氯酸钠)不少于 1 个(含 1 个)的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用
户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取得次氯酸钠的生产许可证,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
可经营备案证明包含上述规格药剂的销量等。如次氯酸钠生产企业投标,须提供 ISO9000 证
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生产商生产的次氯酸钠须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上海地区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
明文件);
(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仓储运输体系,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商的
仓储运输体系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须提供银行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
或复印件)或良好的企业资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AA 级及以上企业资信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
声明函);
(9)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003 乙酸钠(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包件 3:乙酸钠(碳源)
采购及伴随服务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应取得产品生产商
的书面唯一授权书,且该生产商自身不得参加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唯一授权书(原
件));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向中国境内(不含港、澳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市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 10 万 m3 以上,含 10 万 m3)提供类似药剂(乙
酸钠(碳源))不少于 1 个(含 1 个)的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用户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产品的生产商的产能须大于等于 10000 吨/年(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生产能力
及销售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4)生产商生产的乙酸钠须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有环评批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批复复印件);
(6)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在上海地区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
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仓储运输体系,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商的
仓储运输体系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须提供银行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
或复印件)或良好的企业资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AA 级及以上企业资信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10)投标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
面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
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9 楼第 4 会议室(地址)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9 楼第 4 会议室(地址)
七、其他
1. 上海奉锦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投标:
本次招标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 1:液碱采购及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包件 2:次氯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包件 3:乙酸钠(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投标人可针对上述任一或多个包件分别编制、分别提交密封投标。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的 09:00~
16:00 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为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
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
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 每个包件的投标文件都应附有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09:30 时(北
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9 楼第 4 会议室(地址)。
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负责人委托书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各一份。
4. 兹定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上海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 19 楼第 4 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奉锦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奉锦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奉贤五四农场团结塘南侧、团港撑塘东侧
联 系 人:马一行
电 话:021-571632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安西路 358 号 14 楼
联 系 人: 赵丽莉、孙锐
电 话: 86-21-32173635、32173
电子邮件: zhaolili@shabiddi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