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心经开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心经开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名称:天心经开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功能及要求:长沙天心经开区成立于2002年,2019年与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合并升级,核准批复面积8.44平方公里。园区地处长沙南部融城片区,是长株潭一体化建设的桥头堡、主阵地,区位独特优势明显,是湖南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湖南大数据产业特色园区。2019年,绿心工业退出后,园区推动“工业退位 数字上位”,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先后建设了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国家广告产业园、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个国家级平台,湖南地理信息产业园、湖南人工智能产业园、湖南大数据交易所3个省级平台,形成了以大数据为主导产业、生物医疗为特色产业的“一主一特”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大数据、地理信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疗等主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文化广告创意、商贸等配套产业。已引进并培植企业8000余家,其中规上企业220家,高新技术企业18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家。

园区重点发展大数据、地理信息、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电子商务、产业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医药健康等高技术服务业,全力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湖南地理信息产业园、湖南人工智能产业园。目前,正在全力推进长沙第五谷“天心数谷”建设,加快打造成长株潭数字产业核心示范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成为长株潭地区新的产业增长极。随着园区的快速发展,原核准的园区用地规模已无法满足开发区未来发展的需要,园区范围内商住用地占比高、工业用地供给不足较为突出,制约了园区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的优化。在新政策、新形势与园区高质量发展大背景下,天心经开区亟待抓住我省产业园区调区机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园区办〔2023〕12号)文件精神。

调区扩区工作一直以来是产业园区布局优化与发展壮大的前提,此次全省集中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既是国家开展新一轮《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的基础工作,也是园区优化空间布局的现实需要。2023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省园区办印发了《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园区调区的规则、程序和相关安排,旨在推动调区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有需求的园区遵循“不设门槛、依规调区、应调尽调”的原则尽快展开调区工作。

据此,天心经开区拟开展调区工作,需编制《天心经开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相关标准

符合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园区办〔2023〕12号)有关规定与要求。

三、技术规格

1、依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1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关于印发〈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园区办〔2023〕12号)、《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天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政策文件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要求等要求编制《天心经开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

2、编制成果文件应满足湘园区办〔2023〕12号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取得省发改委批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

2、实施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3、服务方式: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园区办〔2023〕12号)有关规定与要求,结合天心经开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天心经开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具体服务承包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依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1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关于印发〈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园区办〔2023〕12号)、《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天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政策文件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要求等要求编制《天心经开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

可研报告具体内容包含:调区的背景、必要性、调区方案、调区的可行性、调出地块的移交承接管理方案及可研报告相关附件等主要内容。

2、质量标准:

编制成果文件应满足湘园区办〔2023〕12号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取得省发改委批复。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招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招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依据:本次项目的编制费用,需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发票作为支付依据。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须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对以上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对于上述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编制服务采购 开发区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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