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第2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第2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第2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函号:*******),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第2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C2016-02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第2次)
(三)采购预算:14.5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项目包编号:1
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年度维保服务
类别:服务
用途:/
服务期:2年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14.5万元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空调维保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相关行业颁发的空调维修保养资格证书或者具备机电工程安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
3、应具有机电专业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或电气专业上岗证。
4、具有2013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度财务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时~13: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王家湾凯悦大厦B座19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参加投标报名,报名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王家湾凯悦大厦B座19楼)
(二)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王家湾凯悦大厦B座19楼)
(二)时间:2016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陈焰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璇
电话:***-********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标签: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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