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F2赛道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F2赛道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F2赛道)运营服务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4A2BHA0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F2赛道)运营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F2赛道)运营服务

2.2数 量: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F2赛道)运营服务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2.3服务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东荆河河畔、东侧及南侧均为东荆河,在长江左岸约2km以外,西侧紧邻通顺大道。

*2.4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整体运营服务期:8年(与《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项目运营服务合同》运营服务期保持一致),自双方签订《委托运营管理标的物清单》之日的次日起算至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招标方《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项目运营服务合同》终止时,本项目合作自动终止。

*2.5付款方式:费用由招标方(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招标方在运营委托期间不向中标方支付补贴,中标方自第1运营年度年向招标方进行收入分配。中标方应在每一运营年度开始前至少2个月将投标承诺的该运营年度营业收入金额按分配比例计算的分配金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招标方指定专用银行账户。招标方根据评级考核结果及绩效考核系数收取收入分配,具体计算及分成标准如下:

招标方收入分配=中标方当年营业收入×约定比例/绩效考核得分系数U。

约定比例X取值:当营业收入≤4000万元时,约定比例为X;当4000万元<营业收入≤8000万元时,对于≤4000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X,>4000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X×95%;当营业收入>8000万元时,对于≤4000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X,大于4000万元且小于等于8000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X×95%,大于8000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X×90%。

当年营业收入取值:若中标方第N年(1≤N≤8)实际营业收入小于投标时测算表所显示的当年营业收入,且N年累计营业收入小于投标时测算表所显示的累计营业收入,则中标方当年营业收入按照中标方投标时测算表所显示的当年营业收入计取;其它情况下,中标方当年营业收入均按照实际营业收入计取。

对于有收入分配的年度,中标方须在绩效考核完毕且审计结论公布后30日内,将本技术要求约定的招标方收入分配金额,支付至招标方指定专用银行账户。中标方若逾期支付,须承担逾期利息,利息按央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超过30日,招标方有权自中标方履约保证金中提取,并就不足部分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且拥有随时解除本项目合同的权利。

2.6招标范围: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项目总占地约1320.82亩,包含智能网联测试区和极限竞速测试区(F2赛道)。项目主要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检测、认证等服务,具有科技性、前瞻性、先进性等特点。现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项目基础建设已经完成,拟就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F2赛道)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7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会员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和《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含“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评标现场查验无效的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须承接过1项《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中规定的A类汽摩赛事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赛事级别,则需额外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须在国内承担过1条FIA二级或以上级别的赛道运营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赛道级别,则需额外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4年03月19日2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09时30分。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6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 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3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讲标且采用远程讲标形式的(讲标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投标人须提前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下载专区中下载远程讲标软件,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平台客服人员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7.2),完成远程讲标软件可以正常使用的测试。

7.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 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智能科技园R栋研发楼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31*****569

电子邮件:zengrc@nas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134*****905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134*****905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 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工

联系电话:0710-*******

邮 箱:tgh@nast.com.cn

12.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招标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2.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关联关系认定”“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其中标资格也将被取消。

12.2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投标;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2.3重要提示

请避免使用酒店、网吧、打印店等公共场所的电脑或网络下载、制作和上传文件,以防止因此导致投标被否决等不良后果。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2024年03月19日

,武汉

标签: 智能网联 运营服务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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