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2024年4月大唐陇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10kV 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2024 年 4 月大唐陇县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
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陇县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项目,已由宝鸡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以项目代码 (2311-610327-04-01-48862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其中 20%为企
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大唐宝鸡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2.2 概况与规模:大唐陇县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陇县,项
目建设地点在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河北镇、温水镇,距宝鸡市 60 公里,距陇县县城 19
公里。为新建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 100MW,直流侧光伏组件安装容
量 120MWp,总占地面积约为 3200 余亩。计划 2024 年 5 月开工建设。配套建设 1 座
110kV 电压等级升压站,拟新建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陇县新建 330kV 汇集站,
线路长度 25km,导线截面 2x400mm2。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0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123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承包方式:大唐陇县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采用 EPC 总承
包模式。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 110kV 送出线路一条(含通讯光缆),起点为大唐陇
县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 110kV 出线间隔门型构架,终点为陇县新建 330kV
汇集站 110kV 进线间隔。线路全长 25km,主要由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辅助工
程等组成。涉及送出工程的勘察、测绘及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设备与材
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工程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
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线路的勘察、测绘、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项目施工图设计、竣
工图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倒运、保管、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
程施工、通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等服务;
2)项目“五通一平”、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占地赔偿、地面
附着物赔付及地方关系协调解决、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包括线
路穿(跨)越等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疫情、舆情防控的所有措施费用、不包含政
府规定缴纳的水土保持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3)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含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项目能监局电力建设工
程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检查,承
担检查评审费、会务费等所有费用并取得能监局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及质检投
运备案书等;
4)本项目接网手续的办理、协调及临时接网设施的建设,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
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确保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前具备线路带
电和升压站受电条件;
5)完成除项目核准、社稳备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水保方案批复、地震、文
物、职业性危害预评价、安全设施预评价、地灾及压覆矿专题之外的该工程建设必
需(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所有手续及相关专题工作并承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选址论证、使用林地手续、线路跨越(跨高速、千河湿地、水产种植保护区、地震
断裂带等)专题手续、规划、国土、电力、农业、林业、水利、军事、公安、消防
(设计、验收)、住建、职业健康(设计、施工及其验收)、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及其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及验收、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取得相关部门的
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
等。
6)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环保、水保专题设计报告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完
成环保、水保监理监测及专项验收工作;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线路预审文件要求,完
成相关工作(发包人完成的除外)。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
及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
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7)本送出线路工程与 110kV 升压站的分界点为升压站 110kV 出线门型构架,升
压站 110kV 构架、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不在本标段内,但是包含 110kV
送出进入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线路参数测定及线路保护配合调试等所有
工作,光缆由本工程敷设至升压站指定地点;与升压站门型构架之间的连接,包括
附件安装、调试、协调,送出线路的所有标识牌及安全警示牌(按照行业要求,通
过各方验收)均含在本标段内。
8)本送出线路工程与陇县新建 330kV 汇集站 110kV 侧分界点为汇集站 110kV 进
线间隔,间隔改造不在本标段内,与间隔之间的连接,包括附件、安装、调试、协
调等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汇集站停电手续的办理、光缆引接、
熔接、附件安装、测试等所有工作)。
本工程作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请注意: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
等岩土工程专项专业资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中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级及以上资质;
(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投标人近 5 年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级及以上输电线路 EPC 工程投运业
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
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需满足建办市
〔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
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
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110kV 级及以上输
电线路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
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
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
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
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和 3.2.2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
及以上 110kV 级及以上输电线路 EPC 工程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 至 3.2.5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
以上 110kV 级及以上输电线路 EPC 工程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
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
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
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
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详 见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
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5-83207358 转 890。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
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
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
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
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
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不递交。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唐宝鸡热电厂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千河镇宋家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董鹏、夏襄宸
电话:010-68777095
电子邮件:dongpe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