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蔬菜生产塑料大棚“宜机化”新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蔬菜生产塑料大棚“宜机化”新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蔬菜生产塑料大棚“宜机化”新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规范实施2022年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加快改善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环节,计划拟建塑料大棚“宜机化”新建或改造1处,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告。有关事宜如下:

一、建设内容

单体塑料钢架大棚建设标准:单体钢架大棚跨度不小于8米、脊高不低于2.4米、长度不小于50米、棚门宽度和高度以及棚内横档高度不小于2.0米。

二、遴选范围

面向县内从事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的种植主体,优先支持具备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条件的种植主体。

三、遴选条件

1、蔬菜大棚种植面积达300亩以上。

2、建有农机存放场所。

3、具备进出硬质化道路。

四、遴选方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请自愿申请的蔬菜生产塑料大棚种植主体于2023年7月10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申报并提交经营土地承包合同、种植主体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以及农机库照片、蔬菜生产区道路照片,逾期不予受理。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项目实施资格。

联系人:戴明霞 联系电话:0515-********

地 址:射阳县农业农村局(射阳国投大厦)7011室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


打印 关闭

标签: 塑料大棚 蔬菜 主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