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设备采购(第二次)(询价采购编号:XXZC-*******,采购计划编号:HYZC-2016-006)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公开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花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HYZC-2016-00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预算(元) |
二包 | 电脑 | 具体采购要求请详见询价通知书。 | 53700元 |
三包 | 电器类 | 具体采购要求请详见询价通知书。 | 581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二包、 三包 | 花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设备采购(第二次) | 具体采购要求请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 1、交钥匙工程,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 2、36个月质保及免费维护保养,出现故障维修人员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 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财政付款。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响应文件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本项目无特定资格条件证明;
6、响应及报价文件。
四、资格审查材料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说明及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府服务大楼五楼)。
五、保证金的交纳
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1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交纳数额:第二包交纳500元,第三包交纳500元。
保证金交纳方式:
户 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响应供应商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点击页面右上角“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标示,随机获取本项目保证金交纳子账号并选择开户行。
六、CA数字证书购买
响应供应商应在开标前 2个工作日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CA数字证书(购买前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相应要求进行购买前的信息注册),以便评审过程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询标系统,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补充或更正。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花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龙文章
电话:
135*****323地址: 花垣县花垣镇城南路97号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嘉乐
电话:
****-*******地 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计划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