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普法计划项目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普法计划项目表

序号

计划任务名称

拟宣传的重点内容(法规政策名称)

年度重点活动或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保密工作普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通过邀请专家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涉密人员和定密工作的培训力度,组织《保密工作》学刊用刊和“潍坊保密”微信公众号投稿,增强局系统工作人员保密意识。

办公室

7月底前

2

档案工作普法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通过组织学习宣讲、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推送档案业务知识,组织年度档案工作归档整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档案工作法治氛围。

办公室

10月底前

3

政府信息公开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业务大讲堂、专项业务培训、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办公室

12月底前

4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理论学习

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

人事科

法规科

8月底前

5

举办人社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

党规党纪和人社政策法规

组织赴党校或高校举办人社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党校高校专家、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登台授课,全面解读党规党纪和人社政策法规。

人事科

12月底前

6

开展比武练兵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

组织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学习宪法、人社法律法规等,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培树更多人社“知识通”、业务“一口清”。

法规科

12月底前

7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遴选代表性案件,通过现场旁听或网络观看等方式,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至少参加一次旁听庭审,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行政执法规范性。

法规科

5-6月份

8

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工作

《宪法》

在全系统全面宣传宪法,推动全社会巩固法治理念,提高系统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法规科

11月底至12月初开展

9

开展就业促进普法宣传工作

《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进机关、进高校、进院所、进社区、进企业宣传《就业促进法》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12月底前

10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普法宣传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提高法律法规的覆盖面。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12月底前

11

指导全市技工院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劳动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等政策法规

根据各技工院校教学课程安排和教学实际,指导技工院校进行普法宣传,将法治教育融入基础教学,营造尊法守法、依法依规办学的良好氛围。

职建科

贯穿全年

12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法宣传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律法规

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宣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守法意识,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主动性。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穿全年

13

开展职称评审普法宣传工作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宣传职称评审相关法律法规等,增强专业技术人员遵规守纪意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穿全年

14

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普法宣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通过集中培训、日常宣讲等方式,宣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贯穿全年

15

开展《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讲座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鲁人社发〔2023〕4号)

通过集中培训、日常宣讲等方式,宣传《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贯穿全年

16

开展劳动标准主题普法宣传工作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

依托智慧人社等平台,强化“智能推送”服务,全面宣传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高温天气保护等劳动标准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科

12月底前

17

开展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宣传工作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薪酬激励相关政策文件,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等。

面向市直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较集中的事业单位宣传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工资

福利科

12月底前

18

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养老保险政策。

联合市广播电台打造“社保政策直通车”栏目,采取政策问答、视频情景剧、政策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提升社会保险政策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养老保险科

12月底

19

工伤预防“进企业”“进工地”主题宣传活动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技能知识

通过主动深入企业、工地,结合工伤预防培训,将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技能知识送到一线职工手中,实现工伤预防意识有效提升。

工伤保险科

社保中心

11月底

20

工伤保险新政策

宣传解读

《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办法》《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2024年度出台的新政策、新文件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进行普法宣传。

工伤保险科

12月底

21

市政府常务会讲法学法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宣讲《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社保中心

3月份

22

“社保政策进万家—全民参保宣传月暨*****统一咨询日”广场宣传活动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政策及热点知识

3月30日,全市统一组织“社保政策进万家—全民参保宣传月暨*****统一咨询日”宣传活动,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围绕群众关心的参保登记、社保费缴纳、缴费年限认定等问题,通过答疑式、案例式、互动式等方式进行详细解读。

社保中心

3月底

23

开展“全民参保

宣传月”活动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养老和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4月,在全市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社保政策“赶大集”“进早市”,走访门面房、个体工商户,走进就业招聘会等形式,广泛张贴海报、发放政策明白纸和宣传品,广泛深入普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参保缴费政策,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增效。

社保中心

4月底

24

开展养老保险补缴和关系转移政策宣传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等政策。

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养老保险补缴和关系转移政策解读和风险提醒。

社保中心

12月底

25

开展居民养老保险

经办规程宣传

《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加强县、镇、村三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人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现场宣讲和微信推送,向广大群众宣传业务办理渠道和流程,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质效。

社保中心

12月底

26

开展工伤预防“百场千企送安全”活动

《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工伤预防技能知识。

通过工伤培训宣传云平台、工伤预防培训、主动进企业、工地、社区、高校等,开展现场宣传等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宣传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工伤预防知识,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工伤风险防范和应对意识。

社保中心

12月底

27

开展养老保险政策

进机关宣传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通过走进机关事业单位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服务满意度。

社保中心

12月底

28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警示教育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及典型案例宣讲

面向市社保中心干部职工开展两次风险防控警示教育活动。

社保中心

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29

就业创业法律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

《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利用院校招聘会、宣讲会等载体,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解读法律法规和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中心

贯穿全年

30

开展“互联网+就业普法”行动

《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利用微信公众号、人民号等自建新媒体平台,针对法律法规、失业保险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开展持续深入宣传解读。

就业中心

贯穿全年

31

开展就业主题普法宣传工作

《就业促进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期间开展就业主题普法宣传,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保障和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中心

12月底前

32

开展春风行动普法工作

《就业促进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利用“春风行动”开展期间举办的招聘会、劳务协作等活动,普及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就业中心

3月底前

33

开展网络安全教育

《网络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网络安全监测机制。有序推进国产化替代,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考试中心

12月底

34

开展人事考试警示主题普法宣传工作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

加强与人事考试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考试宣传进校园,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应考氛围。

考试中心

12月底

35

开展有关社会保障卡的普法宣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条

通过“潍坊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社会保障卡的法律宣传工作,提高持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考试中心

12月底

36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结合劳动保障年度书面(网上)审查和“体检+提升”活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监察支队

10月底前

37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结合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劳务派遣机构专项检查,大力宣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水平,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监察支队

8月底前

38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四周年普法宣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四周年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农民工知权维权、用人单位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民工工作科、监察支队

5月底前

39

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普法宣传

《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我市建立的“三期”女职工劳动争议速裁工作机制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妇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

仲裁院

3月底前

40

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主题普法宣传工作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

深入县市区及相关企业,结合案例,全面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减少企业法律用工风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科、仲裁院

12月底前

41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宣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法律法规 。

宣传介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受案范围、仲裁程序以及立案材料等,推动调解仲裁工作应民心、解民忧、惠民生。

仲裁院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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