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前市场调研公告_招标信息_通用招标_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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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公告】医疗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前市场调研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3-20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将进入院内调研阶段,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

2.项目内容:对佛山第二人民医院拟建的医疗信息化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以及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同时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关系。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纳入监理范围内的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顺利验收为止。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甲级)。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zx@f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可不局限于我院提供的基本需求,可以根据厂商经验为医院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8)提交2019年1月1日之后典型案例及中标价供参考(如为代理产品,可提供所代理产品的既往中标价格供参考)内同类项目业绩。

四、联系事项:

1.采购需求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信息中心黄先生\彭女士,电话:0757-********181*****1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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