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重新招标竞价公告

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重新招标竞价公告

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重新招标)(PTXECG**********)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
项目名称: 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286,800.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6万元,全过程咨询【勘察(含工程监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暂按1400万元。总用地面积*****.14㎡(面积最终以实测为准),实用地面积*****.50㎡(面积最终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0㎡,地下建筑面积4500.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教育楼、2#交流中心、3#研学楼、公共服务设施(门卫、连廊)及地下室,配套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围墙、变配电工程等设施工程。
服务范围: 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全过程工作,包含该项目全过程咨询【勘察(含工程监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施工招标、土壤污染调查、土壤氡检测、三通一平工程、白蚁防治、水土保持、图纸审查、桩基检测、多测合一、防雷检测、环境检测、消防检测、第三方检测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类、服务类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承担本工程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答疑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进行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所有招标事项之日止。
服务标准及要求: 根据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项目招标工作合法合规。
服务基本内容: ①代拟发包方案;②编制招标文件;③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④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工程答疑等相关文件(如有时适用);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⑤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如进行资格预审时适用);⑥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⑦组织开标、评标;⑧草拟工程合同;⑨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⑩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即******元。最终结算价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中标价和施工招标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施工招标等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价折扣计取,且不超过中标价。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类、服务类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含在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及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施工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后且受托人提交招投标情况材料后,受托人提出书面拨付申请和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其招标代理费的80%(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中标价和施工招标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尾款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类、服务类等项目招标完成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受托人提出书面拨付申请和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详见附件: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2868.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学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917号2号楼2301室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电话: 059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标签: 廉政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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