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南昌输气分公司西二线干线GL012、GP171处水毁治理工程-非招标公告

西气东输南昌输气分公司西二线干线GL012、GP171处水毁治理工程-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1)西二线干线吉安作业区吉安站GL012处管道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桐坪镇欧家村,管道穿越河流敷设,河流宽30m,管道斜穿河流,穿越长度46m,管道埋深0.28米,浅埋长度46米,光缆埋深0.3~0.7米,浅埋长度46米,原先河流底部有过水面保护,过水面长46米,宽28米,厚度0.06米,无钢筋;由于河道淤积土方堵塞,河水冲刷局部,造成过水面局部损坏,损坏长度22米,宽4米。 (2)西二线干线赣州作业区赣州站GP171处管道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坊村,管道穿越龙华江,河流东岸为混凝土浇筑护岸,西岸为浆砌石挡墙,河床有混凝土浇筑护底,东部护岸状态完好,西部岸坡上部3.5m有护岸,且局部发生坍塌,下部2.5m无护岸,管道北侧30m处可见明显岸坡坍塌。河流平时水流量较大,在暴雨或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下,河水暴涨,水位上涨约2m,淹盖挡墙。管道穿越处河滩位置新修复护坡于2023年6月28日被洪水冲破,形成护坡与岸坡分离现象,水流通过。管道埋深仅0.28m,受影响管道长度80m。 由于西二线干线GL012、GP171处原水保措施局部失效,继续发展将导致河沟冲刷加剧,管道覆土减薄,造成管道露管、移位、漂管。存在汛期漂管、裸露、第三方清淤损坏等风险,为确保管道线路的安全运行,拟对此处2处点位进行治理。 (2)资金来源:南昌输气分公司2024年第一批定额维修项目执行计划表。 (3)采购条件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在《南昌输气分公司2024年第一批定额维修项目执行计划表》下达。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西气东输南昌输气分公司西二线干线GL012、GP171处水毁
施工内容:西气东输南昌输气分公司西二线干线GL012、GP171处水毁治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GL012处管道下游新建混凝土防冲墙、设置石笼跌水及石笼过水面,对GP171处管道增设铅丝石笼护底及石笼过水面、西岸漫滩上部挡墙损毁部分按原样进行修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2响应人资质要求 3.2.1响应人须具有以下任一项资质之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2响应人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水工保护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书)。 3.5.2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水工保护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作为项目经理的业绩。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施工方签字。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4)响应人需承诺拟配备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6.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按国家法律法规配备满足工程要求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6.6.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更换人员资质须等同或高于原有资质,且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提供承诺书)。
联系人:伍国栋
联系电话: 183*****250
邮箱:**********@qq.com

,南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毁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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