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宗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达尔宗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夏河县旅游局的委托,根据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夏河县达尔宗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社会[2015]1407号)文件精神,办理该项目监理【二次】招标代理业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夏河县达尔宗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的内容;
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
施工地点:夏河县王格尔塘镇。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并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且具有近3年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经历,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文件及获奖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劳务合同、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三、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9日(14-15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杨炜:****-*******
六、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0604
帐 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七、咨询单位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咨询电话:0941—*******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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