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湖南东府景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湖南东府景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一、基本情况
湖南东府景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于2023年11月29日作出(2023)湘1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余乐歆对被申请人湖南东府景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湖南东府景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卢林路宏运新苑115号,系2018年4月2日在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观荣,注册资本金500万元。
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余乐歆与湖南东府景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期间,发现被执行人湖南东府景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参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审查和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本案为普通破产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拟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二级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随机选取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2022-2023年度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二级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必须经省法院审核通过)。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可于2024年3月27日8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8时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2024年3月27日9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管理人。随机摇号选择出的一家为本案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符合报名条件的破产管理人中摇号产生一名。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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