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办公电梯定点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办公电梯定点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办公电梯定点供应商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

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08: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丹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女士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丹0431-********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x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办公电梯定点供应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4-0302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办公电梯定点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办公电梯定点供应商项目;

2. 招标编号:JLFL2024-0302;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 预估金额:集采全周期金额600万元(2年);

5. 招标内容:长春分行本部及所辖机构办公电梯定点供应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入围供应商数量:最终入围1家公司;

7. 招标说明: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2年,入围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招标人将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在每次发起采购时签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或订单。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通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本次公开招标,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2专用要求:(1)投标人如为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如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新旧许可证书根据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7)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中级至少2人、售后服务不少于10人)。(8)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9)具有足够的施工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9. 招标文件购买:

9.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销商提供);

(2)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会议室;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10.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36号        

联系方式:谢女士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联系方式:于丹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  0431-********

 

标签: 长春分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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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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