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村集中饮水工程购置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洛宁县农村集中饮水工程购置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农村集中饮水工程购置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2-******),招标人为洛阳鑫城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农村集中饮水工程购置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2-******)
2.招标编号:洛宁工货招标(2024)0036号
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企业自筹,招标控制价:********.00元
4.项目概况:主要涉及陈吴乡、城郊乡、底张乡、东宋镇、故县镇、河底镇、
回族镇、涧口乡、景阳镇、罗岭乡、马店镇、上戈镇、下峪镇、小界乡、兴华镇、长水镇、赵村镇等 17 个乡镇;对更换入户智能物联网水表 ***** 套、供水管道物联网水表 300 套及配套一体式水表井 ***** 套等。
5.招标范围:洛宁县农村集中饮水工程购置提升项目物联网水表的采购、安装(含附属工程)以及智慧水务平台的建设。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供货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9.质保期:质保期按国家要求执行,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制造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
2.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鑫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56*****085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10层100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67*****432
监管部门: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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