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红十字会关于《闽清县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优待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闽清县红十字会关于《闽清县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优待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鼓励更多市民志愿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及遗体与器官(组织)捐献活动,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优待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闽清县红十字会起草了《闽清县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优待措施》(征求意见稿)。
征求期限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8日,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5号
联系人:谢晓艳,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闽清县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优待措施》(征求意见稿)。
闽清县红十字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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