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农田基础设施与设施农业一期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县农田基础设施与设施农业一期建设项目投资人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农田基础设施与设施农业(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投资人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潭县农田基础设施与设施农业(一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湘潭县。
3. 项目预算:*****.6万元。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万亩,均为流转土地,主要包含优质水稻种植基地、优质设施果蔬生产基地2个子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 2023年07月1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2023 年07月11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人员到场)准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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