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通化市五道江丽源小区三期(1#楼、2#楼、14#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通化市五道江丽源小区三期(1#楼、2#楼、14#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thty*******ly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市二道江区201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通化市五道江丽源小区三期(1#楼、2#楼、14#楼)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通化市二道江区201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26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市二道江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通化市二道江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1600平方米,3栋,均为6层,其中1层为商业网点,框架结构,2-6层为住宅,砖混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
2.3 计划工期:2016年6月15日开工至2017年6月15日竣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投标人须按照《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一楼标书发售窗口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3楼2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二道江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 邮编:134001
联系人:韩晓芬
电话:136*****425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老环卫处桥头 邮编:134001
联系人:潘 康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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