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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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土地评估机构公告
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和省、市、县有关中介机构比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招标单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比选确定土地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 漳浦县国土资源局。
2.招标项目名称:福建易兴置业有限公司;漳浦县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漳浦县龙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漳州泰柯实业有限公司等四个地块土地评估机构比选。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评估的内容:
1、漳浦浩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易兴置业有限公司;漳浦县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漳浦县龙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漳州泰柯实业有限公司等四个地块地价评估。
2、提供价值参考。
三、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资质证书;
3、近三年内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四、有意参加比选的土地评估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土地评估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评估费收费标准复印件;
6、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材料;
2、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6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15:00时止;
3、接受报名单位: 漳浦县国土资源局;
4、报名地点: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联系人:何先生 136*****719 庄先生 *******
逾期报名的无效。
六、比选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10日15:00时;
2、地点: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比选程序:
1、招标单位代表宣布报名参加比选的土地评估机构名单;
2、招标单位组织对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核验和登记报名参加比选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书原件。未提交申请书原件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3、由具备参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招标单位抽取中选号,并确定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
4、中选结果告示;
5、招标人凭本中心出示的中选通知与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八、出具报告要求:
1、报告出具方须履行电子备案程序,取得电子备案号。
2、报告出具方须在我局提供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已经取得电子备案号的评估报告,否则取消本次评估中选资格,评估费不予支付。该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以后不得再参加我局的土地估价比选活动。
九、土地评估费收费标准:按现行的土地评估费收费标准的60%收取。
十、土地评估中选机构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单位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单位:漳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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