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3-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3-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2023年9月24日,督察组突击暗访达孜污水处理厂,监测发现污水处理厂出水石油类监测数值分别达到3.33mg/L,超出排放标准限值1mg/L近3倍。 |
核查情况 | 针对督察组突击暗访达孜污水处理厂发现的问题,达孜区城管局于9月26日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检查水厂运行情况,经排查发现除高密度沉淀池刮泥机减速器表面存有少量油污外(当日已对其做擦拭处理并进行维护),其他污染物处理设施及设备均运行正常,工艺运行稳定,出水达标排放。根据运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城管局工作人员分析,进水管网如果异常混入矿物油极大可能会引发出水石油类指标异常。 |
整改目标 | 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压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相关设备的维护和检查频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按照相关要求长期坚持对达孜区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确保出现问题能及时整改。二是压实相关责任部门责任。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压实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加强相关设备的维护和检查频次,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不断推进达孜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达孜区委、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达孜区城管局局长 索朗多吉 |
联系电话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2023年9月26日,达孜区城管局、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要求,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水质监测单位进行检测,经监测,出水水质完全符合国标要求,污水出口水样17项指标均达标一级标准(A标准)。二是10月5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达孜污水处理厂污水进行24小时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一级标准(A标准)。三是11月15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第四季度污水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一级标准(A标准),也已将检测报告在达孜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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