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辽中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辽中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度辽中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3-20 至 2024-03-27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于梦溪
(2024年度辽中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辽中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度辽中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50,000.00
最高限价(元):9,850,0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号为 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时限的1/4,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按同时段实际

完成额支付

满足付款条件后即时付款,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服务清单

包组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度辽中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 物业服务部分

此部分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一、总体要求

1、项目概况:办公场所建筑面积总计约*****平方米及办公区红线内的所有区域。

2、招标内容:

1)保洁服务;

2)秩序维护服务;

3)办公区及公寓采购人指定必要的物业用品、饮用水、设施设备、新增展板、门牌、办公用品、搬运服务、值班室、备勤室生活用品等由供应商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

4)食堂餐饮服务(含提供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接待员等);

5)公务接待、会务服务(含人大、政协两会)采购人指定用水、备品、桌椅、音响及会场布置等;

6)各集中办公区(含食堂)维修、维护、维保:电梯、空调、消防、LED电子显示屏、监控、电动旋转门、伸缩门、车辆识别系统、净水系统、热水器、水、电、网、天然气、暖、食堂设施设备、停车场相关设施等, 由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人力等;消防、配电设施按采购人指定进行配备、维修、更换设备,达到消防、供电等运行要求, 维修后需采购方确认;由采购人指定,供应商按需求为各集中办公区配备备用停电发电车等。以上所有预算费用在本项目限价以内,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保证供应,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以单方解约,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因此影响办公运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7)各集中办公区维修改造包含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的墙体、防水、门窗、强弱电线路、供暖、消防管网等,由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人力等,按采购人要求实施维修改造,维修后需采购方确认。预算费用在本项目限价以内,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保证供应,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以单方解约,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因此影响办公运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8)办公区绿化的养护、修剪、除雪、室内绿植每月更换(至少保证绿植200盆)、美化等。另根据区委、政府安排及实际需要对服务区域进行绿植种植,按实际发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9)如遇突发事件,例如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由采购人指定配备应急物资,预算费用在本项目限价以内,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10)物业服务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的消费品、常用品及易耗品等,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服务使用,所提供用品使用权和所有权最终归采购人所有;各项按采购人需求,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有资质专业公司实施,含提供工程预算、造价审核报告、监理服务、施工及服务资质等相应有效手续,按实际发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提供按造价审核相关材料,各项结算金额不超过投标报价,超过该项投标报价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11)在场内劳务人员中调配组建办公区节能降耗服务组、办公区综合服务组、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服务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组等有关服务保障组,由采购人指定相应科室进行管理,人员及人数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上岗,根据办公区实际运行需要提供相应服务。

12)保洁用品配备:服务区内卫生纸、擦手纸、洗涤剂、洗手液、保洁袋、餐巾纸、湿、巾牙签等用品,由供应商自行及时供应配备,由采购人指定,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在下述服务区域配备保洁用品等。

3、服务地点:

3.1、辽中区1号办公楼(政府办公楼)

3.2、辽中区2号办公楼(原信访大厅)

3.3、辽中区3号办公楼(市民服务中心)

3.4、辽中区4号办公楼(农业服务中心)

3.5、辽中区5号办公楼(党校)

3.6、辽中区人大、政协、工会办公楼(服务内容为秩序维护)

3.7、采购人指定管理范围内的办公用房、公寓等

3.8、辽中区政府一号食堂

3.9、辽中区政府二号食堂

3.10、辽中区政府三号食堂

3.11、接待及会议服务

(1)保障各类大中小会议会务服务工作:包含服务人员、秩序维护、保洁、会务用品、保洁用品、饮用水,会议桌椅、会议音响、会场布置等由中标方提供(含在报价内)。小型会议100人以内,每年至少保障300场;中型会议100-500人,每年至少保障100场;大型会议500人以上,每年至少保障50场;

(2)提供采购人指定用水、备品、桌椅、音响、会场布置及发电设施等;

(3)会场由采购人在集中办公区以内以外指定安排,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4、质量标准:达到省优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采购人每月按《物业、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后附)进行实际考核,按月考核计分,如当月考核不能达到总考核分值80%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约。并对供应商实行问责制,因供应商服务不合格、不到位造成对采购人产生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绝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并保留诉诸法律进行赔偿的权利。

5、突发事件期间管理要求:

根据突发事件实际工作需要,由采购人提出物业及食堂项目操作流程及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严格响应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食堂服务内容:

采购人直接购买餐饮服务,供应商按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和招待餐(会议餐)。原材料采购及检斤验质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负责食品制作烹饪、餐厅服务辖区卫生保洁、设备、餐具、厨具、物资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低值易耗品也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食堂餐饮服务是本次招标的重点内容,如中标人不能按招标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由采购人确定为违约,如已签订合同,则直接解除合同,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

7、重点提示:本项目为机关事务运行综合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区域内各机关单位办公运行所需桌椅、书柜、沙发、茶几、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饮水机、打印纸张、办公文具及用品等,会议室内桌椅、音响、LED显示屏(彩色P2.5)会场布置、会议用品等,由采购人根据需要指定服务需求,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及时采购提供并保证质量,由采购人验收后方可。项目服务期满后以上涉及的设备、办公用品等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预算费用在本项目限价以内,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保证供应,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以单方解约,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因此影响办公运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二、人员配置

物业及食堂劳务服务人员,设计配备总计134人,后附人员配备表。为保证服务质量,第一季度上岗人员更换不得超过20%,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着装要求及秩序维护用品要求

1、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服装款式分项目经理(西服)、秩序维护(秩序维护服)、维修(工作服)、保洁(工作服)。无参考款式的服装及各款式服装的颜色、材质等具体情况中标后须服从采购人意见。

2、秩序维护室配齐配足秩序维护用品,包括警具、对讲机等。

四、工作职责

1、秩序维护工作

1)负责机关楼内和外围24小时的秩序维护(包括消防专职人员、配合防洪防汛、除雪、防盗等)及机关楼内各部门信函、报纸、邮件等的分类和分发工作。

2)负责各办公区大门、楼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疏导、登记、安全检查、信访管理等工作。

3)负责夜间、节假日、双休日办公区巡查守护工作。

2、保洁工作

负责机关楼内公共部位和周边的保洁(包括所有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停车场等)。

3、维修工作

负责保障机关楼正常运转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包括供暖、空调、上下水、排污、清掏、新风换气、用电、变电、电器、电梯、天然气、墙面、防水、消防器材、设备及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等)等,由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人力等;按需求为各集中办公区配备发电车;消防、配电设施按采购人指定进行配备、维修及更换设备,达到消防、供电要求;因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巡检等不到位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4、弱电

负责所有弱电设备的使用、保障(包括设备的保管、维护、维修、调试等)。

5、收发室

负责机关楼内各部门信函、报纸、邮件等的分类和分发工作(此项工作可由秩序维护或礼仪人员完成,不单独设人员)。

6、物业公司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

7、物业公司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采购人同意。

8、物业公司应节约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

9、物业公司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物业公司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工作造成受伤、死亡的,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0、物业公司应遵守采购人规定,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11、物业公司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采购人同意。

12、物业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协助采购人更好的开展工作。

13、凡物业公司人员出现任何事故和伤害,由物业公司全部负责(包括人身伤害事故)。

14. 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录用。如违反规定,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采购人有权更换不称职的员工。

15、物业公司每月须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的名册。

16、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到供应商其它服务项目内工作,采购人指定的除外。

五、服务范围

除以上职责范围要求外,还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保障:

1、公寓楼、办公区值班室、备勤室的生活用品(床单、被罩、电热毯、热水壶、水杯、毛巾、脸盆、牙具等采购人指定生活用品)每半年更换一次,床单、被罩每周至少清洗三次;

2、所有地毯、窗帘清洗周期为三个月(电梯及大厅地毯每周清洗);所有PVC地板每年保养两次(打蜡);

3、内、外玻璃每年擦洗3次;

4、大小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采购人办公区域(办公室、接待区、休息区等)等清洁工作、楼内玻璃隔段清洁工作、淋浴间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5、绿化管理和室内外花卉管理工作。室内花卉按采购人要求每月更换一次(至少保证绿植200盆);

6、各集中办公区每个楼层至少配备四公斤灭火器六个,厨房、仓库等重点区域应增加灭火器数量,具体配备标准按照《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执行。

六、岗位设置和岗位工作要求

1、项目管理及岗位设置

1.1、物业及接待经理:

职责:对物业及接待现场负有领导责任;负责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安排、专业培训。

岗位工作要求:

(1)物业经理年龄55周岁及以下,接待经理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五年及以上物业、接待管理工作经验,作风硬朗,组织协调能力强,男女不限,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2)做好物业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

(3)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完成机关派发的任务,提高服务质量。

(4)以身作则,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能力。

(5)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内团结,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

(6)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7)教育、监督服务人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

(8)教育、监督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物业主管:

任职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备5年及以上物业管理或团队管理经验,作风硬朗,组织协调能力强,年龄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1.3、勤杂(内务)人员:

任职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胜任网络维护、信息技术操作、土木工程管理及造价、节能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10年以上文字综合及人员管理经验,男女不限,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学历高或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2、秩序维护服务

2.1、岗位设置:秩序维护队长、秩序维护员

2.2、岗位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白班工作时间7:00-17:00,夜班工作时间为17:00-次日8:00。

(2)岗位设置:正门岗、后停车场门岗、监控岗,室内门岗,均为24小时设岗。

(3)工作日:白天

正门岗7:00-8:30、17:00-18:00设双人岗,8:30-17:00设双人岗,其中一人坐岗,一人轮休;

每日上午10:00-17:00对楼层巡逻与安全检查;

监控岗负责楼内消防和安全监控。

(4)夜间及节假日;

正门岗、楼内值守室、监控岗各设人员值班。

夜间巡逻岗18:00-24:00,夜班秩序维护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机关楼内开水间和卫生间的关灯、关窗情况以及各楼层办公室关灯、关窗、锁门情况、楼内消防及供暖设施管道有无泄漏;外围巡逻岗应随时注意LED和泛光照明的工作情况,保证墙体及外围公共设备的完好。

(5)秩序维护队长负责秩序维护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军体训练工作。主要负责上访协调及秩序维护工作。

2.3、秩序维护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物业公司在选任秩序维护人员时,必须对秩序维护人员进行认真考察;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秩序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管理及要求的经验。

(1)男,年龄为25-55周岁,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形象良好。

(2)秩序维护人员和监控室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消防控制室人员具有专业资格证。

(3)1号楼至5号楼及人大政协工会秩序维护人员,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录用。

2.4、秩序维护队长的工作职责

(1)做好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

(2)带领队员完成岗位执勤任务,不断提高安全服务质量。

(3)以身作则,起好传、帮、带作用,提高队员的法制观念和执勤能力。

(4)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内团结,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采购人领导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6)教育、监督队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

(7)教育、监督队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8)组织队员进行军体训练。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5、秩序维护的工作职责

(1)秩序维护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正门大厅接待工作,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不得私自换岗、串岗、替岗,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读书、看报、吸烟、喧哗、打闹、吃零食、听收音、玩手机等)。

(2)秩序维护人员在岗期间应统一着装,按季节更换,保持服装整洁,准确佩戴执勤标志,不准将帽子取下,不准穿拖鞋或赤脚穿鞋。

(3)秩序维护人员门前执勤时应精神饱满,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成跨立姿势站立,坐岗人员要姿态端正,认真登记,字迹工整,保持登记本整洁。

(4)秩序维护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处置程序,熟悉岗位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掌握各级值班报警电话的使用方法。

(5)秩序维护人员应热情主动地为来机关楼办事的人员服务,讲究礼节,用语文明,有问必答,百问不烦,不得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

(6)对来办事的车辆,秩序维护人员应查验证件,有礼貌的引导到规定位置停放,保证停车场安全有序。

(7)在岗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遇到上述情况,应敢于斗争,并立即报告,遇有险情事故,应挺身而出,敢于奉献,不准袖手旁观、临阵脱逃、回避绕行。

(8)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检查进出机关楼搬运物品的人员,没有领导签字或相关单位的证明一律不予放行。

(9)秩序维护人员应保持秩序维护室(岗位)的严肃有序,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

(10)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在岗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由队长安排好顶岗人员,休息时间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11)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相关事宜。

2.6、监控员职责:

(1)负责机关楼的消防和安全监控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认真做好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室由物业秩序维护人员负责24小时职守,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如无项目经理、副经理及采购人代表陪同,任何人不得擅入监控室。

(3)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排除故障。

(4)认真注视监控屏幕,发现疑点,立即切换监视,跟踪录像,并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去现场。

(5)定期做好监控录像、值班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工作。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监控录像为机关楼内的保密资料,调用监控录像必须填写申请表,经采购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监控员方可调用,并详细记录。

3、保洁服务

3.1、岗位设置:保洁(女,年龄为20-55周岁)。

3.2、岗位工作要求:

(1)区域分为三部分:(1)大厅、各会议室(2)各楼层会客室、走廊、楼梯、电梯、开水间、卫生间、浴室(3)楼外地面、墙面、绿地等(4)采购人办公区域(办公室、接待区、休息区等)等清洁工作。

(2)保洁人员每天7:30前应清扫完毕(节假日全面清扫除外),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重大节假日、活动日前视情况进行大清扫,办公楼外立面玻璃每年清洗三次。

(3)清扫时要求室内桌椅横竖成行,桌面、门、窗台、窗棱、暖气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烟蒂盒内不得积存多于两个烟头,卫生间早中晚各喷洒消毒水一次,墙面不能留有痕迹。

(4)根据季节特点,不定期做好除“四害”工作。

(5)冬季应及时做好除雪工作。

(6)工作日内,保洁人员对自己分担的保洁区域必须不断巡视,随时保持清洁。

(7)各楼层小型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多于三分之二,保洁人员同时负责清理办公室的垃圾桶并及时将垃圾清运到楼外的垃圾点。

(8)保洁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装,并保持服装整洁。

(9)保洁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安排,不怕脏,不怕累,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完成本职工作。

(10)保洁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各办公室。不准打电话、手机。

(11)周六上午照常工作。

(12)根据需求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相关事宜。

3.3、1号楼及5号楼保洁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录用。

4、水、电、网、技术平台等维修维护服务

4.1、岗位设置:维修主管;水、电、暖技术人员。

4.2、岗位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负责保障大楼正常运转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包括变电所、备用电源、声光电和音响设备、低压配电、供暖、空调、给排水、新风换气、厨房设备、天然气、消防监控设备等)、弱电设施、通讯、设备的使用、保障、房屋维修、设施年检、节能降耗、基础设置建设等。此类人员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录用。

(2)维修主管。(负责1-5号楼及食堂维修、维护)具有水、电、网、技术平台等维修维护相关及管理工作经验。熟知维修维护现场的安全工作程序,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3)水、电、暖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程及设备维护工作经验,年龄为50周岁以下,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及水电网维修技能,能够胜任水、电、暖、钳、网等工种工作,限男性。

5、食堂

5.1、1号、2号、3号(含公务接待区)所需设施设备包括厨房、餐厅、公务接待区的所有设备,含炉灶、蒸箱、厨具、水净化设备、消毒设备、餐具、餐桌椅等服务所需用品由供应商自行配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只提供场地。此款为特别提示内容,含在报价内,超出预算部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在签订合同进场前必须配备到位,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否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单方解约,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

5.2、食堂供应实行堂食,如因防疫工作及办公区调整等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需要指定时间、地点、提供配餐(盒饭)服务形式等。

5.3、岗位设置及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厨师长、厨师、面点、库管、服务员等。

(1)项目经理:负责所有食堂和公务接待项目全面工作。

岗位要求:同物业项目经理

任职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酒店管理或工商管理或市场营销专业,10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貌端品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2)餐饮服务主管:

任职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酒店管理或工商管理或市场营销专业,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貌端品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3)厨师长:

任职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10年及以上烹饪经验,男性,人品端正,技术娴熟,能够满足餐饮服务需求,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4)厨师:

任职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5年及以上烹饪经验,男性,人品端正,技术娴熟,能够满足餐饮服务需求,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5)面点:

任职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5年及以上面点工作经验,男女不限,人品端正,技术娴熟,能够满足餐饮服务需求,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6)库管:

任职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人品端正,忠诚可靠,具有一定统计和文字综合能力,每天早5:30到岗,遵守操作流程,有食堂库管经历者优先考虑,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5.4、食堂管理范围及要求:

1)服务形式:按人头配餐制,采购人负责提供场地,其他全部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自行负责。

2)就餐形式:自助式、集体就餐(含桌餐、堂餐)、分散就餐。

3)就餐时间:每日早晨7:30—8:20,中午11:30—12:30,晚间17:00-18:00。

4)就餐天数: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中晚餐及双休日就餐,同时满足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就餐。

5)就餐人数:早、中餐人数1585人,晚餐及双休日人数100人左右(不免费提供物业人员就餐,可与采购人协商人员餐费事宜或自行解决)。

6)伙食标准:由采购人每周五前制定下周菜谱,由中标供应商根据菜谱进行加工烹饪,主、副食须每日留样。

一号食堂设2个餐厅,1号餐厅就餐设备、主副食品种、数量、标准、餐次、就餐人员等由采购人指定,供应商满足采购人需求。

2号餐厅及二、三号食堂由采购人指定主副食,供应商负责组织供应,满足采购人要求:

早餐提供:副食提供不少于四至六样小菜,主食提供两样以上面食及两样以上粥食,并配以豆浆、鸡蛋等,主副食品种、样式、菜谱等由采购人指定。

午餐提供:不少于两荤两素并配一汤,主食不少于两样,主副食品种、样式、菜谱等由采购人指定。

晚餐提供:不少于两荤两素,一至两样主食。配餐标准、方式、主副食品种、样式、菜谱等及就餐人员由采购人指定。

传统民俗节日当日,供应民俗风味菜品并适当提高伙食标准。

5.5、食堂管理

需引入《HACCP卫生管理体系》和专用的《卫生管理手册》,以保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的卫生控制,要点如下:

1)加强职工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服务。

2)对不称职、责任心不强、就餐人员反映大的厨师或工作人员应及时调整,待学习培训达到要求后方能上岗;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3)只有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术的员工才能上岗工作,并定期及时维护,在平时的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

4)及时听取机关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意见,虚心学习别人之长处,及时进行整改,总结经验。

5)禁止无工作证和就餐卡人员就餐,未经采购人同意就餐的人员,每发现1人/次罚50元,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

6)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供检查合格证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上岗前,触摸不洁物后必须洗手消毒。

7)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严格管理,把好卫生关,严禁提供剩余饭菜,杜绝食品腐烂变质,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8、食堂食品严格实行入库登记制度,执行24小时清库原则;半成品或食品即使放在容器内也不准放在地面上,严格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工器具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实行分区摆放和使用。

9)食品加热处理时一定要加热充分。加工好的食品要尽快食用。尽量现加工、现提供、现食用。

10)食堂的保洁要求:a.餐具干净、卫生,每天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消毒; b.餐桌、餐椅洁净、卫生、无油渍污渍定期清洁消毒;c.地面、墙面洁净、卫生; d.灯具、通风口洁净、明亮、无灰尘。

11)食堂需要定期进行彻底的灭鼠、蟑螂、苍蝇等的活动。

12)注意防火,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13)食堂人员如有调整,须征求采购人意见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14)食堂因食品卫生等问题被投诉的,经查实首次从物业管理费中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4000元;第三次清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15)每年三次请防疫站来检查指导工作。

16)负责菜品面点的加工、配分餐、日常管理、厨房设施维护、就餐秩序管理、餐具清洁、卫生等工作,就餐人数约1585人。

5.6、食堂餐饮服务,因劳务服务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导致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他要求

1、物业公司要明确职责,树立服务意识,工作中应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认真做好办公楼的后勤保障工作。要求物业公司周六全体上班,时间从早7:00——12:30;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工作时间为每天早7:00——晚6:30。

2、采购人指派专人作为采购人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日常联系,负责对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工作进行汇总、安排、检查和奖惩。

3、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及班长以上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对讲机),如有外出情况,向采购人代表通报,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4、物业公司在涉及办公楼重大维修改造项目时,向采购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5、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办公区大门、楼门区域外来人员和工作人员出现安全问题、纠纷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处理。如办公区发生失窃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6、采购人有权利对中标人工作问题进行督促和纠正,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采购人不满意的员工,中标人不得反对并应立即执行,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任何工作的延误、补偿。

7、从业人员上岗后,中标人调整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

8、采购人与物业公司的工作联系通过《工作联系单》进行,联系单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生效,于工作日17点前下发至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工作联系单》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认真组织办理或给予答复,并将前一日工作进展情况向采购人代表进行汇报。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应由采购人员及物业公司进行布置,并及时通知采购人代表及物业公司项目经理。

9、采购人每月会同物业公司对办公楼进行联合检查,并召开物业情况通报会。会议内容为总结本月内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通报会由采购人相关人员及物业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及班长以上人员参加。

10、食堂燃气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能耗水(日常用水和保洁用水)、电、供暖费不包含本次报价内。

11、在水、电、燃气、厨具等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或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12、因政府政策性调整,如办公区域减少,按实际发生扣除相关费用。

13、中标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保险,保证劳务人员有关待遇。

14、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整改,待中标人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采购人方可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15、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实赔偿;因中标人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因中标人管理存在问题等原因,造成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除赔偿相关损失外,中标人应按采购人交付全年服务费用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7、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食堂安全等事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

18、合同价款中包含与提供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支付费用。

19、项目设有134个岗位需求,详见下表,如人员配备不齐,服务质量不到位,经采购人确定后,按违约处理。

20、其它因政策调整不可预见的,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附表:人员配备要求(共计134人)

人员配备表(一)

位置

职工名称

人数

合计

政府1号楼

(水、电、暖维修工负责所有集中办公区及食堂的维修维护工作)

物业经理

1

34

维修主管

1

物业主管

1

秩序维护队长

1

秩序维护员

8

保洁

7

更夫

1

电工(强电)

1

水暖工

1

弱电工

1

室外保洁(绿化维护)

1

勤杂(内务)

2

会务服务

8

政府2号楼(原信访局)

物业主管

1

17

水暖工

1

电工(强电)

1

秩序维护队长

1

秩序维护员

6

保洁

6

勤杂(内务)

1

政府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楼)

物业主管

1

17

秩序维护队长

1

秩序维护员

6

保洁

7

室外保洁(绿化维护)

1

勤杂(内务)

1

政府4号楼(原老公安局)

物业主管

1

9

秩序维护员

4

保洁

3

勤杂(内务)

1

政府5号楼(党校)

秩序维护员

2

4

保洁

2

人大、政协、工会办公楼

秩序维护员

6

6

人员配备表(二)

位置

职工名称

人数

合计

政府1号食堂 (政府1号楼)

接待经理

1

23

食堂主管

1

接待主管

1

厨师长

1

厨师

2

面点

3

服务员

7

接待服务员

4

小食堂服务员

2

库管

1

政府2号食堂 (原信访局)

主管

1

12

厨师

2

面点

2

服务员(含勤杂)

7

政府3号食堂(市民服务中心楼)

主管

1

12

厨师

2

面点

2

服务员(含勤杂)

7

第二部分 食堂餐饮服务部分

政府补贴部分及食堂接待区公务接待费单价报价:此部分为固定单价报价人民币*******.00元,其中政府补贴部分预算费用*******.00元,作为基本费用全部支付给中标供应商;食堂接待区公务接待费预算费用******.00元,按实际发生与中标供应商结算。

一、 总体要求

采购人指定就餐人员并提供就餐场地,其他设施设备、餐桌椅、食材、器皿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食堂餐饮服务按采购人要求组织食材,种类包含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及其他副食品类食材等。

2、餐饮配送地点安排:区政府一号食堂、二号食堂、三号食堂。

3、就餐人数:共计约1585人。就餐人数上浮5%以内(由采购人指定),由中标人提供就餐服务。如因办公区域调整等原因,就餐人数增加或减少,由采购人确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1)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等采购人指定人员1062人,每日两餐8元/人,每月22天,计12个月,预算费用总计*******.00元(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此项费用作为基本费用支付给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及其管理的所有人员自筹部分、晚餐、加班、临时任务等餐饮服务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中,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其他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餐费的自筹部分,每日两餐4元/人;没有政府补助的其他人员,每天两餐12元/人;晚餐每餐10元/人。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向用餐单位人员收取,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根据食堂智能收费系统统计结果按实际发生结算,并出具有效发票。

(3)就餐人员如因会议、检查等活动需要,当日就餐人员增加100人以内(包含在本次报价内),由采购人指定,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用餐,不计算费用。超100人以上按实际发生双方另行结算。

4、 公务接待食材及餐饮用品供应配备

1)此部分预算在本项目食堂餐饮服务预算以内,不超出项目预算。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服务要求,并出具接待任务交办单,由中标人负责供应配备,不得私自接待。服务期为12个月,费用按实际发生以月为单位结算,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运行中可按采购人安排,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服务并出具发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擅自在服务区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服务,私自接待服务对象,按违约处理。发生一次即按违约处理。

2)结算:主食、菜品及价格等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确定。食材标准、质量等按食堂食材要求执行。

3)因操作不当、食材变质、有毒有害等原因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等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如因政府政策调整或工作需要,需改变用餐方式、标准、人员及地点,或增加服务内容,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实施,按实际发生结算,双方可不再签订补充合同。

二、食材要求

采购人按如下要求随时组织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约,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中标人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2、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 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月份费用不予支付。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3、食材由中标人自行组织检斤验质、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4、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5、质量要求: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当地政府检查、检疫部门认可的省级以上优质名牌食材、食品及用品。

6、分类质量要求

6.1肉禽水产类

(1)肉类要求:必须经过排酸的省级以上名优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2)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6.2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13)辽中地理标识及当地当日新鲜食材。

6.3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杂粮:符合GB2715-2016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6.4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008国家标准。

(5)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6)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008、GB2712-2014等 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7执行标准

7.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16、GB/T*****-2015、GB/T*****-2014、GB/T*****-2012、GB/T*****-2009、GB/T*****-2009等。

7.2 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牛羊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7.3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2-2001、NY5089-2005。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标准要求

8.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8.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8.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8.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9、重点说明

9.1原材料:菜谱食材比例由采购人审定,经考核如不符合标准,由采购人单方可终止合同。

9.2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1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按年度预算实际,预留比例不低于10%,对口支援地区产品预留比例不得低于预留份额的20%执行。省、市、区如有新的政策,按政策要求执行。如不能达到如上要求,按违约处理。

9.3中标人负责主、副食的原材料采购,所采购食品、用品需达到国家级标准食材。

9.4接待食材必须包含辽中地理标识、当地产品。

9.5主食类食材:由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如大米:地产当年新大米。

9.6面:省级以上名优产品中的当年的新面。

9.7食用油:省级以上名优产品。

9.8接待:奶及水果按实际发生。

9.9饮用水、茶叶按采购人指定。

9.10干调类:省级以上名优产品。

9.11 如因中标人提供食材有毒有害、以次充好、发霉变质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三、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五、食材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第三部分:服务期内考核评分标准

签订合同进场服务后,采购人采用以下物业、食堂考核标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管理,按月考核,如当月考核不能达到总考核分值80%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约。并对供应商实行问责制,因供应商服务不到位、不合格造成对采购人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并保留诉诸法律申请赔偿的权利。

物业服务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评分人: 得分: 日期: .

考核项目及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一、综合管理(20分)

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

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责任人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20分,不符合标准及未及时落实到位扣2分/项;不按要求整改扣5分/次,直至此项不得分

人员情况

人员数量符合要求、满岗、出勤良好

人员资质满足工作要求,持证上岗

工作配合和
协调

服从现场管理处领导,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等,与其他单位的关系和谐融洽

临时任务

应服从中心临时安排的各项服务任务,各项服务应及时落实到位

二、安全保卫(30分)

保卫值班

着装上岗,风纪严整,专于值守,无脱岗

2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由于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造成财产损失等治安案件或造成事件范围扩大,本项不得分

严格出入管理,按制度查验登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值班记录完整,自己清楚,无漏记错记

交接班手续完备,记录清楚,交接事项清楚

按制度要求开展场区和周边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应急管理

有火警、治安等突发应急工作预案

5分,不符合标准扣1分/次

定期开展演练,员工能按预案熟练处置突发情况

责任区卫生及设备操作

安保人员办公区域及设备及时清扫,保持整洁

5分,不符合标准扣1分/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

三、卫生保洁(30分)

室外区域

按标准做好区域保洁,道路做到地表目视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无积雪积冰

10分,不符合标准扣1分/项

景观设施及标识宣传牌表面无污迹

设施完整、干净整洁、有序使用

垃圾定点封闭存放,每日按时收集清运出场,垃圾处理符合政府要求

定期开展杀虫灭鼠及消毒消杀工作

考核项目及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室内区域

按标准做好区域保洁工作,地面、楼梯扶手栏杆、玻璃门窗洁净光亮,无屑土、无污痕污渍

10分,不符合标准扣1分/项

天花板、墙壁、开关面板无灰尘和蜘蛛网。玻璃屋顶清洁透亮,下水口通畅,每日定时收集办公垃圾

卫生间定时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台面、镜面无水渍,小便斗、蹲便池无黄渍

疫情期间应按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环境美化

室内绿色植物摆放布置和养护管理,保持生长良好;株型完美,绿植盆体表面无积尘,盆内无杂物

10分,不符合标准扣1分/项

重大节日或大型活动期间办公区的环境美化

各种景观设备维护管理及绿化、美化未达标

四、其他设备设施管理(20分)

配电及照明设备

认真进行日常巡视,设备运行记录齐全,保持设备整洁

20分,维修不及时、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由于维护不及时、维修质量不合格、发电车没配置的原因造成办公生活区停电、停水、停暖(冷)或设备损坏的,扣10分/次,各项维保不到位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扣5分/次,造成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将与专业维保单位签订合同交物业管理科备案)

及时完成设备消缺工作,制定并实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确保办公生活区域供电可靠(各办公楼都配发电车)

空调系统管理

运行操作规范,认真进行日常巡检工作;能够及时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完成设备运行方式切换

制定并实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维修养护工作到位,无跑冒滴漏现象,并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与中心签订后需立即聘请专业维保机构保证能够及时完成设备维保工作保障各系统运行可靠

给排水系统管理

认真进行设备巡视,发现问题及故障应及时排除,维修,如需临时停水、限水时,应组织做好相应准备,以确保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办公

制定并实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确保维修养护质量,并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保持水房等的环境卫生,防止水质污染,定期清洗、消毒水箱

及时清淘化粪池、隔油池,保证化粪池、隔油池使用功能正常

每季度对污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的检查井、坑、管道、沟进行检查、疏通、清理,保证排污、排水系统畅通

房屋设施

及时修理门窗、锁具、防水、洁具、电器、停车场等设备,保证正常使用。维修费用需相应科室确认后在进行维修。

各办公楼室内办公室、室外楼体应按合同要求维修到位

消防、电梯、旋转门维保

与中心签订后需聘请专业维保单位,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特种设备应进行检测并有检测报告

注:1、各办公楼(区)消防、安全在相应单位检查给与整改通知应立刻整改到位,如出现消防、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施行一票否决解除合同。2、物业服务各项应及时落实不得拖拉,如不完成按合同在支付服务费时扣除相应费用。

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评分人: 得分: 日期: .

考核项目及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一、综合管理(20分)

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

1、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2、各岗位职责。 3、仓储保管制度。 4、卫生责任划分制度。 5、粗加工管理制度。 6、清洁消毒制度。 7、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8、面点操作管理制度。 9、安全防范制度与措施。 10、食堂人员卫生制度

10分,不符合标准扣1分/次

制度上墙

人员情况

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出勤良好

4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项

人员资质满足工作要求,持证上岗

工作配合和
协调

服从现地管理处领导,按要求报送各类报表等,与其他单位的关系和谐融洽

6分,不符合标准扣3分/项

资源节约

消耗品管理到位,无浪费;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二、安全保卫(15分)

品质保障

不得有腐烂、变质、老化的蔬菜食品入库。拣菜人员必须将不合格菜品分出来。成品、半成品、调料必须有厂商、生产日期、合格证。烹饪加工品质控制有指定的专业责任人。

5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1、做好收、验食材登记,入库记录完整,收货单据齐备。
2、建账立卡,材料先进先出,进出库记录完整,不漏记,做到账物相符。
3、根据库存和供餐计划,合理备货,不大量囤积造成过期浪费,不缺货影响供应。

安全防范

食品、储藏室专人管理、钥匙专管。

1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有预防农药残留制度,操作流程和检测责任人。

餐具消毒清洗有流程、方法和责任人。

食堂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有预防措施和安全责任人。

餐样留存48小时,有食物中毒预案。

三、卫生保洁(15分)

食品加工区域

熟食品、面点、酱菜等有防蚊蝇措施。

5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项

操作间地板、墙壁无油污、水渍,餐具、设备清洁,摆放整齐。

厨具、餐具按规消毒,无污物,无水渍。

就餐区域

就餐大厅地面、门窗清洁,无积尘、蛛网,餐桌桌布清洁,铺设整齐。

5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项

就餐时有服务员随时擦抹桌、椅,保持餐厅卫生。通道、饭台保持干净。每日定时收集清运食堂残余垃圾。

每日定时收集清运食堂残余垃圾。

其他

食堂人员个人服装整洁,无不良卫生习惯,且每半年提供健康证。

5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项

定期疏通排水沟和管网,确保畅通。门窗应随时关闭。

四、餐饮服务(30分)

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及加工全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粮油肉蛋奶鱼等食品采购应实行定点采购和备案管理,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果蔬和辅料采购应保证新鲜无污染。

1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食品中毒、火灾等事故,本项不得分,并加扣10分

食品贮存生熟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非食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和储存区域。食品出入库应有记录,保证可以追溯和盘点。

食品加工前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所有原材料投放前必须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加工、存储食品要生熟炊具分开。食品加工后储存应存在于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清洗消毒。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物打喷嚏。

环境卫生管理

就餐区窗明几净无浮尘污渍、飞蝇爬虫及异味

1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餐品区应摆放整齐,有保温遮尘措施

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餐具、饮具、灶具、厨具、冰柜等及时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每日及时清运泔水及厨房垃圾,每季度由专业人员进行鼠害蟑螂消杀一次,并做好记录。

服务质量

做好就餐服务,不得与职工发生争执。

1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职工餐品种搭配、主副搭配、营养搭配合理。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餐饮服务,并定期更换菜品,让职工满意。

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隔夜饭;且隔夜饭放置不超过12小时,并须经高温加热才能食用。

五、接待服务(10分)

会客室,会议室,报告厅

各类设备设施整洁,卫生状况良好,设施完好

10分,不符合标准扣2分/次

人员着装统一、举止文明,服务及时周到

做好保密工作,不外泄任何会议信息

六、其他设备设施管理(10分)

设备安全管理

厨房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可靠

10分,不符合标准扣3分/次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有据可查

第四部分 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须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进场服务,否则,按违约处理。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招采要求或合同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直接按违约处理。如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拒绝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弥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采购人将诉诸法律申请赔偿。

第五部分 服务内容变更

如因政府政策变更、集中办公区及食堂调整、采购人管理的其他区域变化等原因,服务内容发生变更,经采购人提出并确认,一是减少的服务内容停止服务,按实际发生去除并结算;二是增加的服务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项目预算以外执行,按实际发生另行结算,可不再另外签订合同。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3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滨水路26号
联系方式: 赵旭升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梦溪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辽中区政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