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资供应商招标公告
后勤物资供应商招标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中心卫生院就后勤物资进行供应商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中心卫生院后勤物资供应商遴选项目
公告期限: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
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中心卫生院总务科办公室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7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的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备注 |
1 | 印刷材料类 | 喷绘、袋背胶写真、车贴、横幅、宣传折页、A4单/双面、A5单/双面、病历本、档案袋等 | 详见采购清单(联系总务科获取)。 |
2 | 日常用品类 | 纸巾、洗衣粉、笔、墨、文件夹、碳粉、长尾夹、生活垃圾袋、清洁剂等 | |
3 | 塑料制品类 | 背心药袋(大、中、小)、小药袋、医疗垃圾袋(大、小)、胶片袋等 | |
4 | 被服类 | 病床3件套、医生护士工作服冬/夏服、棉胎、枕头等。 |
二、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价格明细表
(5)彩页(如有)
(6)其他服务保障措施承诺
(7)部分产品带样品。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7.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其他说明
报价要求:各标段投标供应商需对所投标段所有项目逐项报价,不能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则视为未实质性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再参与本项目详细评审;如未按要求填列,视为报价无效,不再参与本项目详细评审。以上报价为报价包含货价、人工、运杂费、税费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
五、时间及地点
本次遴选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3点在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中心卫生院会议室公开进行,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委托人携带相应文件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中心卫生院总务科
联系电话:0772-*******
标签: 后勤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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